难民法(政治难民)我个人觉得需要立,就算不是为了这次的香港运动,这是身为支持自由
民主阵营的道义。
收政治难民跟收公民是两回事,我们提供的是政治难民短期的、临时的居留(可限制难民于
国内的旅行权力,这部分可以再讨论),而这种临时的居留庇护需依我国的国情、能力、资
源再来讨论。
让难民在申请到长期居留地前,能先逃出其遭受破害的地方,有暂栖之所。
比较大的问题是政治难民的认定、资格,以及如果其一直找不到长期居留的地方,我们怎么
处理?但这些我觉得可以展开讨论,而不先说我们做不到(如果我国实在无法负担,那可以
每年限制申请名额,就算一位也好)。
我国每年补助外国学生来台,也开放对面民众来台自由行,或是商务学术旅行,连让一位遭
受迫害的人暂留我国土地都做不到的话,我是觉得蛮讽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