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党法上路2年已有60政党解散 内政部呼

楼主: ff760725 (㊣矮㊣肥㊣丑㊣穷㊣宅)   2019-11-17 15:21:37
1.媒体来源:
newtalk
2.记者署名
黄顺祥
3.完整新闻标题:
政党法上路2年已有60政党解散 内政部呼吁设立政党要审慎
4.完整新闻内文:
内政部今(17)日表示,政党法自106年12月6日施行至今,近2年来已有60个政党因党员
流失、党员无法配合党务、缺乏经费等因素,自行函报内政部办理解散。内政部提醒,政
党有许多义务需要遵守,像是每年需财报、不得投资营利等,违反规定还会受罚,甚至遭
废止,民众若想成立政党,宜审慎评估,确保能善尽政党应有的职责。
内政部表示,组织政党是人民的权利,政党得参与定期选举,争取组织政府的正当性,其
公共性较一般人民团体更高,所受的监督密度及权利义务,自然与一般人民团体不同。
内政部强调,政党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透过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参与政治。依
政党法规定,政党连续4年未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或连续4年未依法推荐候选人
参加公职人员选举,将被废止备案。且政党应于备案后1年内完成法人登记,否则亦会遭
废止备案。
此外,政党也不得购置非办公使用之不动产、不得经营投资营利事业,以免与民争利;政
党从事政治活动,可收取政治献金及政党补助金,因此也有申报财务状况的义务。
内政部指出,针对今(108)年未申报财务的60个政党,已依法处100万元罚锾,并对申报逾
期及不符规定的11个政党,处20万元罚锾。
另根据内政部统计,今年截至11月13日止,已有18个新成立的政党完成备案,另有4个政
党正在申请中。内政部提醒,民众申请设立政党时,宜审慎思考,了解政党法对政党的权
利、义务,及相关的罚则,以免受罚。
内政部也提醒,原依人民团体法成立的政党,应于今年12月7日前,依政党法规定修正章
程,政治团体则应修正章程转换为政党,且均应办理法人登记。但目前现有291个政党中
,仅有38个政党完成修正章程及法人登记;政治团体只有3个已转换为政党,仍有46个政
治团体尚未转换。届时若未能完成,将会被废止备(立)案。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11-17/327840
6.备注:
政党解散就解散啊,每年倒闭的公司数是政党的上百倍,难道政府会要民众别开公司?
管这么多干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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