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林静仪:负责任的立法者不能只求暂时的掌

楼主: live1002 (XD)   2019-11-17 01:13:43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无重大八卦请勿使用此分类,否则视同滥用爆卦闹板(文章退回、水桶6个月)
未满30繁体中文字 水桶3个月
我知道大家很关心境外势力透明法或者外国势力代理人登记法草案。
先说几个重点。
我自己也有连署民进党/基进党版草案,当然希望可以好好讨论,有机会通过。
#但是仓促立法会是灾难没有一个立法委员可以不负责任说先立了其他再说
如果这个法立了就可以完全反制中国媒体和台湾倾中各种人士的行为,那你真的太天真
#请问中国国民党经过民选出来的立法委员算是中华民国人民民意还是境外势力代理人
立法不能只考虑“现在的政府和国会组成”,美国国务院专家特别提醒,
#如果换反对台湾独立的政党执政,这个法律会不会 #反过来侵害主张台湾独立者的自由
如果立刻可以获得大家好棒棒拍拍手,为何不这么做?
#负责任的立法者不能只求暂时的掌声而要考虑长远的未来
目前包括时代力量版本、民进党/基进党版本,还有另外一个 #直接正面表列禁止行为与
罚则的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都是公开文书,各位可以
到立法院公开资讯查询。
条文很多,新立法,无法简单用懒人包说明。这篇简单谈几个部分。
时代力量版17条,叫做“反境外敌对势力并吞渗透法草案”,目的对象定义是“一、境外
敌对势力:系指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政府或团体。主张对我国拥有主权并声称
于必要时将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之国家、政府或团体,亦同。二、渗透干预行为
:系指受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之指示、委托、资助或合作,从事第四条所定之活动
。”,主管机关是“#国安局”。
如果中国国民党执政,国安局认定中共并未与台湾为“交战或武力对峙”,
这条法还要用吗?
民进党/基进党版本25条,叫“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草案”,境外定义清楚“本法所称之
境外,系指我国政府统治权所及地区以外之地区”,境外势力之定义指“境外之政府及所
属组织、机构。
二、境外之政党或其他追求政治目的之组织、团体。三、前二款各组织、机构、团体所设
立、监督管理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认定主管机关包含法务部,认定是
否境外势力时 #法务部需会同大陆委员会内政部外交部及有关机关代表组成审议委员会审
议。不是一个机关说了算
二个都是处理境外势力/代理人, #草案名称不同 #条次不同 #条文数量不同 #主管机关
不同 #定义不同!?请问怎么迳付二读协商
修法技术上,法案名称是第一个必须讨论的。
民进党/基进版本和时力版本名称不同,迳付二读进党团协商,中国国民党一定反对,亲
民党也一定反对,那就是协商破裂,所以程序就进到从名称就开始表决。
一旦进入表决,时代力量就是三票,疯狂要求迳付二读而不在委员会合并条目和立法内容
,最后结果是被表决26次(包括法律名称)全部失败,自杀炸弹客吗?还是被虐狂?还是
这样比较悲壮?
反境外敌对势力并吞渗透法草案,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草案,都是立法院公开文书,大家
如果关心,不要只会敲碗,可以下载来看看。
简单拿二个草案“应命登记”有关的条文比对给大家看。
有没有注意到民进党/基进版右侧字段说明栏之复杂。
境外代理人/透明法有跟其他法律的各种冲突竞合,如果都没有思考过那些,什么都交给
主管机构认定了算,那以时代力量版本,国安局根本权力大到恐怖。
不要拿劳基法来跟我讲为什么境外代理人/透明法不能迳付二读。
1.劳基法是旧法新修,代理人法是整部新法。一个是一百多条已经用数十年只改里面几条
,一个是全新法条。这个全新法条不进委员会讨论就直接二读?这是什么立法水准?
2. 第九届立法院,劳基法2016年修一次,2017年又修一次,过程中都经过公听会、委员
会询答、逐条讨论;2017年那次在委员会整整修了一个多月,是在委员会被杯葛到无法继
续进行,才 #在委员会内 提案表决“保留条文送党团协商”。
不要竹竿装菜刀,乱讲一气。
#政治人物的责任是沟通说明而不该利用知识落差操弄民众
底下留言
李俊俋:你很棒棒
回应矿业法疑问
https://i.imgur.com/cMC5vGR.png
似乎林淑芬立委回应?
https://i.imgur.com/gmGp7PE.jp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