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院检不同调 魏应充暂缓入监

楼主: asdf1256 (guest)   2019-11-16 21:22:38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 赖佩璇、白锡铿、林敬家、张宏业
3.完整新闻标题:
※ 院检不同调 魏应充暂缓入监
4.完整新闻内文:
顶新集团董事长魏应充因越南混油案被判刑五年九月徒刑定谳,原被通知昨天上午报到发
监,包括职棒味全龙教练、球员、员工等数十人到台北地检署为他送行,却因检方与法院
对能否执行见解不一,检方临时决定暂缓执行,让魏返家等候通知。
彰化地检署表示,魏应充之前因油品标示不实诈欺案件判决二年定谳,入监服刑一年八个
月后假释,依法可与本次新定谳判决部分,合并执行。检方已向台中高分院声请数案合并
定执行刑期,但至昨天上午仍未收到法院裁定,决定暂缓执行。
不过,法院对检方的说词不以为然,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长江德千表示,依刑事诉讼法规定
“裁判除关于保安处分者外,于确定后执行之”,意即案件定谳后即可发监。
此外,依据检方的刑罚执行手册规定,数罪并罚案件中的数罪裁判既经确定,即具有执行
力,在未定执行刑之前,应可先执行。江德千说,依检方的规定,也不必等到收受合并定
刑的裁定才发监执行。
彰化地检署表示,考量法院对于魏应充数案合并后刑期可能从宽认定,若先行服刑,最后
定的刑期,魏应充先前已服满;届时多坐牢的天数,国家可能面临赔偿责任,为避免争议
,决定等收到法院裁定书再通知魏应充报到。在此期间将责成警方持续掌控他的行踪,以
防逃匿,确保执行。
检方指出,魏应充在混油案已服刑一年八个月,符合假释条件出狱,未来若混油案与前案
合并定执行刑在三年四个月以下,依假释规定,魏应充可望不用再入监。
反之,法院若定执行刑超过四年,等于先前混油案的执行尚未过半,魏应充就必须入监。
若定执行刑在三年四个月到四年之间,彰化地检署不排除重新向法务部声请审查假释。
法界人士指出,彰化地检署的考量,可说是“异常小心”。过去很少看到检方对判决有罪
定谳的被告,采取如此为当事人考量的标准。
魏应充因越南混油案本月六日最高法院就其中七罪判决五年九个月定谳,当初侦办的彰化
地检署以魏的住居所位于台北,嘱托台北地检署代执行,并通知魏应充昨上午十点报到。
北检执行科大门口,一早就大约四十名顶新员工举牌“魏来我们都在”、“三董我们与你
同在”、“董事长加油”等标语。顶新集团买下的职棒味全龙教练叶君璋、张泰山、黄煚
隆等人都来为魏应充送行。魏应充下车,分别与张泰山等人拥抱道别,并双手合十走向报
到处;员工呼喊“董事长加油!”
没想到,魏应充才进入北检报到,就被告知先暂缓执行,卅五分钟后又在律师、员工护卫
下驱车离开。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4168236
6.备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