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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央通讯社
2.记者署名
刘建邦、陈怡璇
3.完整新闻标题:
与布拉格市缔结姊妹市 北市维持协议书用台湾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刘建邦、陈怡璇台北15日电)台北市将与捷克布拉格市缔结姊妹市,台北市
政府发言人周台竹今天表示,市府立场是维持原协议内容(“台湾台北市”(The City
Of Taipei, Taiwan))。
捷克媒体Denik N报导,布拉格市府国际关系处长胡拉维(Martin Churavy)表示,布拉
格市府曾询问过捷克外交部,对方建议使用台湾,协议文件上写的是“台湾台北市”(
The City Of Taipei, Taiwan)。
周台竹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话访问表示,目前未接获相关通知,如果报导无误,代表捷克外
交部支持布拉格市,这是好事。
不过,因协议内容使用“台湾”,目前被台北市议会暂搁。
周台竹表示,会尽力跟议会沟通,如果持续暂搁,可能会让交流生变。协议内容,北市府
立场是维持原状,且过去缔结姊妹市使用“台湾”有先例,包含跟马来西亚槟城、菲律宾
马尼拉、美国休士顿、洛杉矶与芬兰赫尔辛基等,都为中国国民党执政时期。
他说,缔结姊妹市原属城市交流,协议内容名称由布拉格市决定,更动可能演变为政治议
题,会复杂化且增加变量。依程序协议仍须经议会同意,希望下周议会审议,并持续与议
员沟通。
中国国民党台北市议会党团书记长应晓薇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话访问时说,支持缔结姊妹市
,但不要因协议使用名称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协议内容由布拉格市决定,会希望北市府依
中华民国宪法规定,至少在台湾名称后加“R.O.C”。(编辑:李明宗)1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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