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徐恺昕
3.完整新闻标题:
狼军人性欲不断!硬上前女友后速捡尸夜店女…“6小时内性侵2女”得逞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一名吴姓男子2013年6月至2018年10月时为军职身分,2017年11月3日晚上10点多,他
为满足自身性欲,以共享宵夜为由,至前女友家对她性侵,隔日凌晨4点多返家路上,在
一夜店前见到1名喝得烂醉的女子,又再起情欲,上前向柜台人员称,“我是她的朋友”
,顺利捡尸带回饭店,6小时内大胆性侵2女得逞。
性侵前女友的部分,吴男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年8个月;捡尸夜店女的部分,则是依乘机
性交罪判刑4年确定。
据判决,吴男2017年11月3日深夜晚上10点50分许,骑乘机车带着宵夜前往前女友租屋处
,以共享宵夜为由,进入女生家中,2人相谈甚欢后,他为满足自身性欲,竟不顾对方反
对将她强押上床,过程中女生虽有说,“你不要这样子”,但他仍强行硬上,最后性侵得
逞,致前女友手臂、下唇、私密处皆有撕裂伤。11月4日凌晨,女生利用空档拨打手机报
警求救,吴男见状急忙骑车逃离现场。
在离开女友租屋处后,吴男凌晨4点在回家路上经过一夜店,见1名女子在门口喝得烂醉,
一时又色心大发,上前谎骗夜店人员自己是该女的朋友,顺利捡尸成功,立马叫出租车载
至附近摩铁,一晚性侵2次得逞。当日早上11点多,女子醒来发现自己下体疼痛,惊觉有
异,与吴男对眼后,对方还要求再做1次,女子镇定拒绝,找出适当时机离开现场后,旋
即向警方报案。
上述两性侵案是分案审理,有关性侵前女友,吴男法庭上辩称,他是用“行动”表达复合
意愿,一切皆在前女友默许下进行。法官认为吴男说词勉强,但考量他不断向女方道歉,
并表示愿意赔偿和解,最后依强制性交罪轻判他1年8个月有期徒刑。
至于另案“捡尸性侵”的部分,吴男则表示2人发生关系的行为当下情投意合,性交后他
还帮对方洗澡,女子过程中也都没有要逃跑的意思,甚至最后还一起离开摩铁。不过受害
女子回应,她隔日醒来仍在宿醉中,身上完全没有钱,心里其实很害怕,顺应吴男是为求
自保,她努力周旋好久才终于脱困。
法院审理时认为,被害女子顺应情势配合吴男是因处境危险,的确是基于自保会出现的行
为,且她在离开前有故意套话吴男身分,隔日又再重返夜店哭求调阅监视器画面,可以推
断她绝非出于本意要跟吴男发生关系。
法官审酌,吴男很不尊重女性身体与性自主权,严重危害女性人生安全及社会治安,又他
犯后不具悔意,总是否认犯行为自己辩解,造成被害女子难以抹灭的精神阴影,最后依现
役军人乘机性交罪,判他4年有期徒刑确定(吴男目前已退役)。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115/1579959.htm
6.备注:
军人! 要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