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恶男高架桥下停车场拉倒骑Ubike美少女 强

楼主: kingtama (金魂)   2019-11-14 15: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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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LTN
2.记者署名
杨国文
3.完整新闻标题:
恶男高架桥下停车场拉倒骑Ubike美少女 强脱内衣露出“南半球”猥亵
4.完整新闻内文:
北市陈姓男子前年8月凌晨以随机跟踪手法,在新生北路高架桥下的Ubike停车场,拉倒刚
骑上Ubike的美少女服务生,对她强吻后,强脱她的内衣露出“南半球”,猥亵得逞,陈
男进而强脱被害人的牛仔裤,却因她穿着合身牛仔裤,加上不断抵抗,陈男无法脱掉它而
作罢,离去前还撂话“本来想给妳的”,高等法院日前依强制猥亵罪判陈1年2月徒刑,高
院民事庭今再判陈应赔偿40万元确定。
陈男从事仲介业,前年8月22日凌晨3时,跟踪刚从钢琴酒吧打工下班的美少女,到附近的
Ubike停车场。
陈男见四下无人,看准她刚骑乘上脚踏车毫无防备之心时,一个箭步从后方强行抓住她的
腰部,将她拉倒跌落地上,并迅速跨坐在身上压制至无法动弹,并趁机强吻、猥亵得逞。
陈男接着想脱下美少女的牛仔裤,但因牛仔裤非常合身,脱不下来,加上被害人不断反抗
、踹踢,陈男只好作罢。
美少女打给同事求救,验伤后报案。陈男被逮后否认犯行,辩称美少女是“朋友的朋友”
,才会上前拍打她的肩膀,是她自己受惊吓而摔车倒地,和他无关。
但高院审理发现陈男说不出那位“朋友的朋友”的名字,不合常理,且美少女全身红肿和
擦伤的伤势,和她被拉倒、抵抗陈男强脱内衣、牛仔裤告成的伤势吻合,日前依强制猥亵
罪判他1年2月徒刑。已上诉三审。
美少女不甘受辱,对陈男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求偿100万元。高院民庭审理认定,陈
男利用深夜随机尾随被害人,并将她拉倒犯案,造成她身心重创至深,直到审理时仍无法
弥平其惊吓、不安情绪,判陈男应赔偿40万元确定。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77570
6.备注:
孤单南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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