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诈2万助理费 南市议员吴通龙判3年10月

楼主: leftavoid (寻址侦烟器)   2019-11-09 19: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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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邵心杰、郑维真、吴淑玲
3.完整新闻标题:
诈2万助理费 南市议员吴通龙判3年10月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mgur.com/a/5yc1ASD
台南市无党籍市议员吴通龙,被控在县市合并升格直辖市第1届台南市议会议员任内,与
妻子赵莲瑛共同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经检方起诉,台南地院合议庭昨天宣判,认吴及妻
子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欺财物罪,分别处3年10月及2年徒刑,可上诉。吴通龙说,不合
理、不公平,收到判决书之后会上诉。
吴通龙说,律师转述说只判他和妻子有罪,令人疑惑“不知错在哪里?”他指当初检调侦
办时告知 “不是专职助理就是犯法”,这两人虽是兼职人员,但也都有做助理工作,若
两名兼职人员无罪,为什么他和太太有罪?太离谱了,一定会上诉,让司法还他清白。
台南市升格直辖市后,市议会迄今已有民进党籍杨丽玉、国民党籍陈文科、民进党籍陆美
祈、无党籍吴通龙及国民党籍洪玉凤5人涉诈领助理费被起诉或判决。
其中,杨丽玉被判4年、公务员登载不实部分判6月,刑期最重,不服上诉最高法院中。陈
文科、陆美祈两人均判2年,可缓刑,均已定谳,上述3人淡出政坛。洪玉凤夫妻也涉案,
仍在台南地院审理中。
台南地院合议庭指出,吴通龙明知2013年6月1日至同年7月31日间,虽聘雇及申报赖姓男
子为公费助理,但事先向赖约定及实际给付议员助理薪资每月仅3万元,但吴指示妻子制
作自聘公费助理每月4万元,共同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合计共2万元。
另林姓、梁姓2女同意受聘为公费助理,也有执行助理工作,法官认2人并非挂名公费助理
人头,获判无罪,2人薪资所得168万元也未被列入不法所得。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4153908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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