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大生偷拍裙底虽获不起诉 手机4GB私密

楼主: gentleman888   2019-11-02 12:27:13
男大生偷拍裙底虽获不起诉 手机4GB私密照全没收
2019-11-01 12:35 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一名北部某私立大学赖姓男大生,因外型不修边幅而难结交异性朋友,今年5月间他搭乘
捷运见一名穿着短裙的上班女郎,心痒难耐拿起手机偷拍裙底风光,遭发现后报警提告妨
害秘密。虽他删除照片,且未拍到私密处而获不起诉,但台北地检署妇幼组检察官认为手
机属犯罪工具、4GB照片属犯罪所生之物,依法向法院单独声请没收。
检警调查,今年5月间某天下班时段,赖姓男大生搭乘捷运板南线,眼见旁边坐着一名穿
著短裙、露出光洁美腿的上班女郎,心痒难耐,拿出iPhone手机从低角度偷拍其美腿与裙
底风光。
被害女子发现这名打扮邋遢的男子坐姿诡异,引起警戒并怀疑被偷拍,于是马上报警处理
。等待员警到场处理期间,赖男竟开始删除手机内照片,警方依妨害祕密罪嫌移送北检侦
办。检警勘查并还原赖男手机,发现他偷拍告诉人的腿部,但没拍到其身体私密部位,因
此不构成妨害秘密罪。
据悉,赖男刚到案时不修边幅,坦承偷拍辩称“因为无聊”、“是美腿控”,后来出庭时
容光焕发。他透露,因涉案被友人指责太少与人接触才会出现心理偏差,他反省后听从友
人建议开始运动、出门踏青才脱胎换骨。
虽然赖男获不起诉,但因发生此事,检警进一步在他手机内查出逾上万张、容量超过4GB
的女性偷拍照,经过滤后认定其中5人被偷拍到内裤等私密部位。检方虽无法从这些照片
中辨识被害人身分,但认定手机及照片分属犯罪工具、犯罪所生之物,依刑法向法院单独
声请宣告没收。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3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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