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拿出来比一比: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0295004.aspx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3575
20-1(退避权)
现场抢救人员应在救灾安全前提下,衡酌抢救目的与风险后,采取适当抢救作为;如
现场无人命危害之虞,得不执行危险性救灾行动,危险性救灾行动认定标准,由中央
主管机关另定之。
时力增列说明:
...爰授权中央主管机关明定包括‘无人待救而入室抢救’等之危险性救灾行动认定标
准,俾利未来适用于救灾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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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条之1(调查权)
为调查消防人员因灾害抢救致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原因,中央主管机关应聘请相关机
关、团体代表、学者专家,并纳入基层消防团体代表,组成“灾害事故调查会”,制
作事故原因调查报告,提出灾害抢救改善建议事项。
*参酌《职安法》施行细则第49条第2项规定,将重伤定义为“造成罹灾者肢体或器官
严重受损,危及生命或造成其身体机能严重丧失,且须住院治疗连续达24小时以上之
灾害者”。
时力增列说明:
应参酌中华民国国家标准 CNS 1467 有关暂时全失能之定义,“将重伤明定为消防人员未
死亡,亦未永久失能,但不能继续其正常工作,必须休班离开工作场所,损失时间在三日
以上,暂时不能恢复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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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edli (带骨的火腿)》之铭言:
: 前几天消防员工权益促进会发给各立委承诺书
: 希望能够纳入基层版的消防法,而不是消防署的阉割版
: https://www.facebook.com/savefirefighters/posts/2538705792910415
:
: https://www.facebook.com/savefirefighters/photos/2537175043063490
:
: 最后签署的立委有
: ◆民主进步党
: 邱议莹 蔡易余
: ◆中国国民党
: 王育敏 江启臣 吕玉玲 林为洲 陈超明 陈学圣 黄昭顺 蒋万安
: ◆时代力量
: 徐永明 黄国昌 郑秀玲
: ◆无党籍
: 林昶佐 赵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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