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收钱施压阻拆违建 前新北市议员廖正良判

楼主: xianfen (Lily)   2019-10-31 08:21:58
收钱施压阻拆违建 前新北市议员廖正良判6年
中央社
萧博文
前新北市议员廖正良任内涉嫌协助违建户施压拆除大队,拖延、妨碍拆除工作,并收受30万
元报酬。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判处廖正良有期徒刑6年,可上诉。
士院新闻资料指出,一名廖姓空调公司负责人,民国103年在新北市汐止区一处山坡地搭建
大型铁皮屋,被新北市政府违章建筑拆除大队认定属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不得缓拆或免
拆。
民国104年间,廖姓业者透过张姓男子,拜托当时担任新北市议会第2届议员的廖正良帮忙。
廖正良在会谈中向张男比出3的手势,意即事成需有新台币30万元报酬。
104年10月间,廖正良亲自以电话、短信联系拆除大队副队长苏志民,表示“希望这个案子
要大队多协助,并请大队给业者多一点搬迁时间”,若拆除大队要执行,也记得先跟他沟通
,让他可以跟选民交代。
苏志民因惧于廖正良议员身分,因此取消强制拆除作业。廖姓业者见目的达成,即与张男前
往廖正良服务处,将现金30万元放在茶叶袋内交付廖正良。
105年8月间,廖姓业者违建又遭检举,廖正良再以短信、电话向苏志民称“打狗之前也要看
一下主人,一直在找人家麻烦”,以议员身分影响力,指示苏志民停止拆除,苏志民因而指
示仅作象征性拆除屋顶即行撤离。
检察官依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起诉廖正良,但士院认为,廖正良请托暂缓或免拆违建,
并非议员法定职务权限行为,请托方式为私下电话、短信,也在议事活动之外,过程中也未
借由议员提案、质询、表决等职权干预拆除作业。
士院认定,廖正良藉议员身分影响力,一再干预拆除作业,使业者保有继续使用违建的利益
,触犯图利罪,审酌廖正良否认犯行,未恪遵公务员清廉自持原则,判刑6年,褫夺公权3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30万元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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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个党的?
无党不都是车轮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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