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香港只剩一小撮人在抗议?

楼主: ismail (晴天就该是这样)   2019-10-31 04:35:09
※ 引述《gaucher ()》之铭言:
: ※ 引述《taxuan ()》之铭言:
: : 之前港仔抗议声势浩大的时候
: : 台湾的电视台不管统媒绿媒都会播
: : 最近电视 报纸都没在报了
: : 哥的香港亲戚也说最近安静很多
: : 觉青朋友也说只关心不介入
: : 可是哥去看香港苹果网站
: : 还是感觉一堆人在抗议的样子
: : 到底香港还有没有人在抗议?
: 香港警察的策略就是任何大型集会游行都不批准
补充提供一些实例
方便一般没有 follow 香港的人知道现在香港警察怎样妨碍群众的集会行动自由
香港十公里挑战赛收警方反对通知书 田总上诉得直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387187
https://i.imgur.com/90qvYld.jpg
https://i.imgur.com/dsw89LM.jpg
预定10/27举行的10公里马拉松(报名人数6000人)
在10/16收到反对通知书, 上诉后10/17发出许可
6000人的活动人多吗
上周连一般社团活动练跑都被通知要在七天前申请
警方新规定!跑步要申请不反对通知书 议员震惊:衰过大陆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1027/60195604
https://i.imgur.com/YHnIN0J.png
监控之爪,由游行集会,伸延至民间康体活动。有跑会负责人向《苹果》表示,上周二(
22日)收到警方口头和电邮通知,日后所有在公众地方进行的跑步训练,均需在活动举行
前7天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并要清楚交代活动时间、地点、路线,以及活动后聚餐的
地点。该跑会一度把恒常练跑活动改称“祈祷会”,但不少参加者仍被吓怕,纷纷退出训
练。
本地跑会“香港长跑网”逢周四在马鞍山运动场进行跑步训练,参加者于活动后再到区内
餐厅用膳。负责人Alan指,由于活动费用全免,参加者可即场报名且名额不限,参加人数
最高峯时多达60多人,每周活动照片会上载至网站和facebook专页。
不过,Alan称上周一(21日)突然收到警察交通总部联络,称欲了解跑步活动内容;周二
再收到警察牌照课来电和发出的电邮,声称收到交通总部转介,提醒该会根据《公安条例
》,任何在公路、大道或公园举行,而出席人数超过30人的公众游行,主办团体须最少要
7天前以书面方式,由组织人或其代表亲自交予警署,知会警务处处长有关活动。
Alan指,警方声称即使在运动场练跑,也要向警方提供时间、路线和活动后聚餐的地点。
他即日向警方申报周四晚、预计约50人参与的恒常跑步活动,并提供活动后用膳的地点,
惟至活动当日仍未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Alan情急下一度打算把练跑活动改称“祈祷会”,更向已报名者称:“用边个宗教请自行
决定!”结果不少参加者因担心误堕法网而缺席,而最终出席人数则刚达30人上限,毋须
获得“不反对通知书”。
长跑网两跑步活动获发不反对通知书 澄清警称或“沟通上误会”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392442
https://i.imgur.com/jdqSetU.png
https://i.imgur.com/jpp4XJi.jpg
上周10/24的例行性练跑没有取得不反对通知书
临时改成宗教性的活动, 出席人数也不超过30人
10/30社团负责人跟警方代表开会后, 批准了这周10/31跟下周11/7的练跑
警方澄清说
上周初相关部门所发出的有关申请要求,可能是“解说及沟通上有误会”,跑会日后就超
过30人的约跑活动,申请与否,将由跑会视乎人流管理及安全考虑自行决定,沙田警区警
民关系科将尽量配合跑会的查询。
现在警方就是透过妨碍, 让活动的举办人不方便而取消
参与人觉得参加会有风险而放弃, 来达到减少群众聚集
觉得几十个人的社团活动被妨碍夸张吗
在10/5蒙面法施行当日有更扯的个案
一家三口饭后散步被警告非法集结 母激动:系咪要射死我哋三母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1006/60123132
https://i.imgur.com/h0WIG72.jp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HcAgXb27w8 (香港大纪元转传)
https://fb.com/562557200951188 (阵地文化脸书原始影片)
10/5晚上有一家三口, 爸妈带着三岁大左右的小朋友出门骑三轮车
被防暴警指骂是“黑社会”,又警告他们是“非法集结”, 妈妈还被用强光直射
复习一下非法集结的定义
根据《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定义为,(1):凡有3人或多于3人集结在一起;(2):
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作出带有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拨性的行为;(3):意图导致或相当
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或害怕他们会藉以上的行为激
使其他人破坏社会安宁,即属非法集结。
说个笑话, 蒙面法生效后, 家庭成员三位以上的一起出门警方爽就能说犯法了
不好意思, 这不是笑话, 是 2019 的香港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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