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陈同佳案争议》陆委会主委质询不断跳针

楼主: cake10414 (Peter)   2019-10-30 20:38:17
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潘维庭
3.完整新闻标题:
陈同佳案争议》陆委会主委质询不断跳针“谢谢指教” 许毓仁批:这么龟缩,怎么捍卫
国家主权?
4.完整新闻内文:
立院内政委员会30日审查陆委会及海基会预算,国民党立法委员许毓仁表示,他针对“中
共代理人法”、“陈同佳案”质询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但陈明通从头到尾不断跳针“谢谢
指教”,拒绝回答他的质询,许毓仁认为陈明通根本失职。
许毓仁指,昨天民进党团将“中共代理人法案”送入委员会,该草案称,妨害国家安全或
利益之言论或行为,会惩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许指,他
问陈明通,依据其专业判断,若草案通过,北京政委管浩鸣曾在国策顾问黄承国的帮忙下
,拜会内政部长徐国勇,黄承国跟徐国勇应不应该移送法办?结果陈明通只重复回答“谢
谢委员指教!”。
许毓仁表示,难道陆委会主委没办法判断此事有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他认为,
“陈明通根本就是不敢回答!”
许毓仁:陈同佳案 陆委会准备3套剧本
另外,许毓仁也指出,港男陈同佳案,蔡政府先是请移民署拒陈入境,说这是中共让我们
落入“一中陷阱”的伎俩,后来却又说要积极到香港去抓人,他质疑根本是发夹弯、睁眼
说瞎话。
他表示,陆委会从头到尾坚定“司法互助原则”,准备3套剧本:一、港府要审理,台湾
提供司法协助;二、香港不审理,台湾审理,但港府必须以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将嫌犯和相
关证据交予台湾;三、香港不审理,台湾审理,但港府必须同意让台湾方面派员赴港,将
嫌犯押解来台,并携回相关证据。
不过,香港律师会前会长熊运信表示,依据香港《侵害人身罪条例》的属地主义,港人在
境外犯罪,香港对陈同佳案没有管辖权。
许毓仁称,他认为陆委会最糟糕的错误,就是没搞清楚台港双边的法律规定,让政治凌驾
法律,专业判断被政治作为牺牲。陆委会根本是在带风向、公然扯谎;如果要伸张司法正
义,为港女及被害家属讨回公道,陈同佳送台受审,根本无关主权矮化,只是台湾政府对
于司法管辖权的正当行使。
许毓仁:2016年台港首次无正式协议司法合作 陈同佳案是陆委会“自我设限”
许毓仁也质疑,现在两岸关系的氛围,根本不可能签订台港司法互助协议,为什么陆委会
执意要“实际上不可能签订”的司法互助协议?何况就算现在签了,也不能用在陈同佳案
,“到底蔡政府的政治考量是什么?陆委会居心叵测!”
另外,许毓仁也指出,2016年3月发生的“水泥藏尸案”,是台港之间“无正式协议之实
质司法合作”首次合作。法务部也指出,陈同佳案可比照办理,但陆委会一再坚持,必须
先有港台司法互助协议才办陈同佳案,显然故意自我设限,让司法主权无法彰显。许也讽
刺,今天陈明通不断重复“谢谢委员指教”,他对这样“龟缩起来”的态度非常不满,并
指这么软的“跳针主委”,要怎么捍卫国家主权?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storm.mg/article/1885404
6.备注: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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