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车顶高度有限…170公分少女“车震” 告洗

楼主: Friend5566 (你的友情56)   2019-10-29 1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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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蔡清华/高雄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车顶高度有限…170公分少女“车震” 告洗车场老板性侵不成
4.完整新闻内文:
高市1名17岁少女,去年4月与见过几次面的赖姓洗车场老板,双方互加了微信后才聊3句
话,隔天赖男就约她到附近停车场“讲事情”,少女事后指控在车内遭性侵提告,赖男坚
称双方合意发生关系,桥头地院审理发现,少女170公分高,当天穿牛仔裤,车顶之高度
亦有限,事后身上无明显外伤,且少女部份证述矛盾,判赖男无罪。
判决指出,去年4月30日凌晨赖姓洗车场老板,与常到洗车场前槟榔摊买菸的少女互加了
微信,虽双方只见过几次面,两人当晚用微信聊3句话,隔天下午两人约到附近停车场“
讲事情”,女少依约前往,先上了赖男车子的副驾驶座,后来两人又换到后座。
少女指控赖男将中控锁关上,将她推倒在椅座上,压制其双手强脱她的衣裤将她性侵得逞
,不过,赖男则反驳,当天他看不出少女未满18岁,双方是合意发生关系,事后,他还买
饮料给少女喝,并开车送她回公司上班,双方聊得很愉快。
法官传讯相关证人,并询问当天少女穿着,认定当天穿白色上衣、牛仔裤,从客观情况观
之,被告所有之车辆系自小客车,后座仅能坐3个人,车顶之高度亦有限,少女高达170公
分,被告是否可以少女大力挣扎下,一手压制A女一手脱掉其衣裤,似有疑义。
法官认为少女于审理中证称,当天是穿七分袖,若有挣扎,应会有留下红肿之痕迹,衣服
亦可能遭撕裂、头发杂乱等情事,但相关证人均称,少女事后手臂及四肢并无明显外伤,
也无发现异状。因而判赖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60960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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