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院三读 消防员“退避权”确定入法

楼主: turbomons (Τ/taʊ/)   2019-10-29 11:36:04
谁来判断无人命危害之虞
应该还是现场指挥官吧
原本现场指挥官也是靠判断有无人命危害之虞
再决定要不要派消防员进入建筑物搜救啊
拿农地铁皮违建工厂来说
里面要是有工人被困住了
照这法还不是要派人进去
可是这些不符消防法规的建物进去明知道是十死无生
那不就还是送进夺命陷阱
法律还是要先保障守法的人吧
照理说消防法规就是提供消防员最基本的人力所能及的救灾环境
现在却让放任工厂建物违法成为人造夺命陷阱
再把要不要派人进去送的责任
全推给现场指挥官身上
根本不讲道理
消防员生命如果在这些官员立委眼中真的还有价值
就该立法消防员在违规建物前不管里头有没有人
都有优先保命权才对
起码在法律上不该追究这些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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