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少女主动约砲也不行!其哥赔5万还要囚1年

楼主: overtop2 (overtop2)   2019-10-28 23:29:08
这招超好用的 以后就故意叫自己未满14岁的儿子或女儿故意找16岁以上的约砲
就可合法赚和解金了 还能让对方被关 多好赚 又是合法的
好像以前类似新闻推文有人提过 但这次没人提所以我再说一次
※ 引述《Friend5566 (朋友56)》之铭言:
: ※发文无1~6小标格式或未依顺序任意删除者会被删文
: 1.媒体来源:自由
: 2.记者署名〔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少女主动约砲也不行!其哥赔5万还要囚1年7月
: 4.完整新闻内文:
: 少女主动约砲也不行!男子“其哥”认识仅13岁少女“小如”,两人谈得来发展成男女朋
: 友,去年陈男带她回租屋处,两人干材烈火发生性关系,少女家人得知后提告,少女法庭
: 上证称“是我主动要与他发生关系,他有同意等”,陈男事后还拿出5万元和解,台中地
: 院法官审酌还是判处1年7月徒刑,本案可上诉。
: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其哥透过网络认识小如,去年4月其哥把小如带到租住处,经小如
: 同意两人发生性行为,但小如回家太晚,又行为举止有异,家人发现奇怪而逼问,得知上
: 情。
: 小如母亲坚持提告,带着小如到警分局报案,警询时小如供称:“与被告发生关系都是你
: 情我愿,双方合意的,当天在被告家中发生(性行为),我主动与被告发生性行为,当下
: 是我主动跟被告说,我想跟他发生关系,他有同意”。
: 其哥到案并不否认犯行,只说两人是合意性交,不过小如老实说出,案发当时她未满14岁
: 。小如说“他知道,刚开始认识时,我就有告诉过他,13岁,就读国一”。其哥不否认。
: 法官很同情其哥,因为毕竟两人是合意,但其哥五年内已有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
: 经法院判刑3月确定(已执行),属于累犯。
: 审酌被告犯奸淫幼女罪是三年以上之罪,其哥又有前科,属累犯,审酌其哥与小如是自愿
: 发生性行为,且事后与家属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家属5万元,确有悔意,给予减刑,判
: 刑1年7月。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59424
: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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