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新头壳
2.记者署名
连于萱
3.完整新闻标题:
陈长文解释律师应有职责 网友:脸被打肿
4.完整新闻内文:
台湾知名律师陈长文投书《联合报》,解释身为律师应有的职责。 图:翻摄自陈长文
脸书
针对陈同佳案,行政院长苏贞昌提出“魔鬼现形说”,质疑前总统马英九和台湾知名律师陈
长文在背后设计,陈长文投书《联合报》,对此解释身为律师应有的职责,但网友今(26)日
的回应大多认为陈长文“脸被打肿,开始胡扯”。
陈长文在投书中提到,如果苏贞昌说的“马英九的律师密友”是他,他先“对号入座”一下
,他说,无官无职的他,无能力为香港反送中解套,且他在过去一年根本没去过香港。他表
示,有些政治人物的说谎已是常态,他也不意外“苏院长”的栽赃抹黑,只是没想到,为了
政治,人性竟是如此廉价。
陈长文说,他写信的对象不是苏贞昌院长,而是苏贞昌律师,他问,苏还记得当律师的法律
人信念吗?苏贞昌是否还记得美国著名的人权律师丹诺的名言,“一个人在未定罪前,都是
无辜的”、“我恨罪行,但从不恨罪人”?
他问,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竟成了“魔鬼”?而苏贞昌为什么当了“行政院长”后,连
“正当法律程序”、“无罪推定”都忘得一干二净?
陈长文强调,当了一辈子的律师,一日不忘法律人该有的责任和原则,而不管是陈同佳,还
是当年的陈进兴,都有权聘请律师为他辩护。他说,法律人的工作,是指触善恶的工作,这
本是上帝的权柄,法律人能不戒慎,能不恐惧?
陈同佳案让两党互相攻击,引起网友在PTT讨论,有网友认为,此案就像马英九执政精华的
翻版、“马英九一哭,台湾人民就懂中共导戏”、“香港自己应该增加属人的 , 港府不做
又不愿司法互助 ,台湾也未必要配合港府,他们要让人在香港自由自在,是他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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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陈同佳案,有网友认为就像马英九执政精华的翻版。 图:翻摄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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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文解释身为律师的职责,但网友多认为背后动机不单纯。 图:翻摄PTT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10-26/317188
6.备注:
脸肿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