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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瞒配偶偷情 她诬告他性侵被判刑2月
2019-04-09 14:27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各自已婚的李姓女子与林姓男同事偷情,但事件曝光后,李女
竟诬告林男涉嫌性侵她,检方调查后认为并非性侵,且李女涉嫌诬告,将林男不起诉后,
依诬告罪嫌起诉李女;她在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新北地院依诬告罪,判李女2个月徒刑
,可上诉。
各自已婚的李姓女子与林姓男同事偷情,但事件曝光后,李女竟诬告林男涉嫌性侵,新
北地院依诬告罪,判李女2个月徒刑,可上诉。(记者王定传摄)
检警调查,均已婚的李女与林男是诊所同事,因工作相处互生好感,各自瞒着配偶,于
2016年12月间及2017年1月,3度前往摩铁幽会。
2017年1月21日,李女丈夫发现2人偷情,请林男出面协调,2人因故发生争执、拉扯,林
男事后到警局控告李夫伤害罪嫌;3天后,双方进行第二次协调,林男同意给付56万元,
并签下协议书坦言与李女有不正当交往关系。
不过,林男妻子事后也发现此事,请律师发函要求李女出面谈赔偿事宜,李夫也对林男提
出妨害婚姻告诉;2017年6月间,李女与丈夫因伤害案件到地检署应讯后,发现林男已提
告伤害,为求应对,李女竟具状控告林男涉嫌乘机性交罪嫌。
检方调查后将林男不起诉,另依诬告罪嫌起诉李女;法官认为,李女在所诬告案件,经检
察官不起诉确定后自白犯行,可减刑,但她所为造成国家司法资源无端浪费,并导致林男
无端受刑事侦查,且有受刑事处罚危险,应予非难,惟念其无前科,素行良好,事后亦坦
承犯行,尚有悔意,判刑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