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高市卫生局拒发216万检举奖金 食安英雄怒告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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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检警2015年经民众检举查获见丰贸易与下游东海食品行贩售过期食品案,公司负责人
等分别遭起诉判刑,东海食品行并被裁处行政罚锾360万元,这名热心检举人事后依法向
卫生局请领6成检举奖金,却遭卫生局以他是检举见丰公司,而非东海食品行为由拒发。
检举人不服提告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本案是靠检举人提供事证才查获,判高市卫
生局败诉,应发给检举人216万元。全案现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检举人提告指出,2014年间,他发现见丰公司疑似窜改食品效期,并将过期很久的蛋糕粉
、干酪等食材贩售给东海食品行等下游厂商,他透过管道默默蒐证半年多,于2015年3月
间向高市卫生局具名检举,因此揭发了这起黑心食品厂商贩卖过期品的重大违规案件,检
警介入查缉后在东海食品行查扣过期7年的猪肝酱、过期5年的花瓜、火腿酱等食品,也在
见丰查到长虫的意大利面条。
没想到,事后他依照刚施行的《高雄市检举重大违反食品安全卫生案件奖励办法》第5条
“检举人检举重大违反食品安全卫生案件,经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并裁处新台币10万元以
上罚锾确定者,依实收罚锾金额百分之60发给检举奖金”之规定向卫生局请领,却遭卫生
局刁难拒发,因此提告。
法院审理时高市卫生局辩称,本案检举人检举的是见丰公司,检举内容虽有提到见丰派送
过期食品到东海食品行,但并未提供东海食品行窜改标签及贩卖过期食品的具体事证,还
说本案中有关东海食品行的违规情节,都是检察官发动侦查后才查获,检举人对此并无具
体贡献,不能核发检举奖金。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调阅检举人到卫生局检举当天所做的笔录,发现检举人提供资料钜细靡
遗,包括见丰公司如何贩售过期品给下游的东海食品行、贩售时间及品项等,卫生局受理
检举后一周,随即将相关资料报请高雄地检署指挥侦办,专案小组并于同年8月间针对见
丰公司及东海食品行展开联合稽查,2个月后另对东海食品行裁罚360万元等,可见本案确
系因检举人提供情资才顺利查获。
合议庭认为,检举人检举时除了提供见丰公司窜改效期资料,也有提供东海食品行涉嫌对
外贩售逾期食品的线索,卫生局却驳回其检举奖励金申请,显有违误,判高市卫生局应将
原处分撤销,并发给检举人216万元奖金。但卫生局不服判决,已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王吟芳/高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