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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有妻儿的陈姓男硕士因有“足恋”癖,竟在脸书用假名先后找到5名少女,协议以1800元至3
200元代价,穿上陈男准备的袜子让陈男嗅闻,少女也用脚踏陈男生殖器到射精,借此满足
欲望。台中地院审结,认为陈男无前科、有悔意并部分和解,依对未满14岁及14岁至16岁少
女猥亵罪判1年8月,缓刑3年以自新。
陈姓男子拥有好学历,硕士毕业的他在家族企业上班,并与妻子育有一名子女。他却因本身
有“恋足”癖好,化名“Mark Lin”,透过脸书找寻未成年少女,希望能满足个人欲望。
2016年的父亲节,他与13岁的小婷(化名)相约,陈男中午开车去接她后,将车停在南区复
兴路文创园区旁的长春公园。陈男拿自己买的女性袜子给小婷穿后,接着开始嗅闻小婷的脚
味,并命令小婷用脚踏他的生殖器,直到射精为止。结束后,陈男给小婷2500元当代价,并
送她回家。同年8月跟10月,陈男再约小婷出来,用相同手法满足性欲。
2017年4月,陈男决定换个少女,找到13岁小萱(化名)后,陈男开车载小萱26日下午到太
平国小附近停车,在车上依然用相同手法满足性欲,价码提高到3千元。陈男对小萱颇迷恋
,同年10月约她在车上完成足恋性交易外,陈男也用手抚摸她的胸部;隔年1月更直接到北
区一家汽车旅馆,除了足恋外野抚摸她胸部及下体,价码更提高到3200元。
之后,陈男仍另外再跟3名少女相约,在车上完成足恋的性交易,价码则介于1800元至2200
元之间。最后,因为有少女的学校老师发现有异,一问之下才知道有此事,立刻报警逮人。
陈男到案后坦认犯行,并与2名少女家长以24000元及5万元达成和解,其他3名少女,有的不
愿让家长知道,有的家长则是无法接受,表达不愿调解,请法官依法判决。
承审法官审酌,陈男明知对方都是未成年少女,心智发育尚未健全,对性行为缺乏完全自主
判断,竟未克制情欲,与之猥亵,法纪观念淡薄,影响被害人身心正常发展。念在他没有前
科,犯后坦认犯行,部分达成和解,显见他有积极弥补过错,深具悔意,依《儿童及少年性
剥削防制条例》、《刑法》对未满14岁男女猥亵、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女猥亵罪,判处1年8
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缓刑期内应接受4次法治教育,并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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