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严惩酒驾 学者:判死过苛没收车辆恐违宪
3.完整新闻内文:
法务部为严惩酒驾致人于死,在刑法修订“酒驾再犯致人于死”罪,最重可判死刑,并增
订没收车辆规定;为此,行政院今天下午召集法务部、交通部、内政部及法律学者举行跨
部会会议,会中有法律学者认为最重可判死过苛,刑度一味加重,轻重失衡,恐会破坏法
律稳定性,另有学者认为一律没收车辆,侵犯人民财产权,恐有违宪之虞,请法务部再行
研议。
法务部日前针对酒驾,拟出刑法修正草案,全面加重酒驾致人于死、重伤刑责。其中,酒
驾致人于死,刑度5至12年徒刑,酒驾致人重伤,刑度3至10年徒刑;再犯酒驾致人于死,
可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再犯酒驾致人重伤,可处5至12年徒刑。
行政院今天的跨部会会议,有学者对于法务部增订“再犯酒驾致人于死”,刑度最重可判
死,表达不同意见,认为所谓“再犯”基准不明,恐生执法争议,有必要明确厘清界限,
也有学者认为再犯酒驾致人于死刑度相较其他犯罪,似有过重之嫌。
另法务部增订没收条款,对于酒测值超过0.25毫克酒驾者的车辆,原则上没收,但有与会
者认为,实际执行将衍生诸多困难,包括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已定有行政没入规定,又
在刑法中增订没收规定,是否会造成法律冲突的可能?有无违反“一事不两罚”原则?而
且没收的车辆要留置何处?检察及警察机关有无留置地点?是否破坏车子经济价值?这些
问题都没有相关配套作法,都要再讨论研议。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31100409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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