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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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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修正草案政院拍板 虐童狼师最重终身不得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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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教师虐待、性侵学童等案件,为改善外界长期诟病校方所组成的教评会处理时易“师师
相护”,行政院院会今(7)日通过教师法修正草案,完善不适任教师的处理机制,包括将
不适任教师解聘或停聘的等级增加到7种样态,也修法要求“教评会”增加外部专家学者委
员,内部委员须少于总额二分之一。未来对于狼师、虐童或霸凌等行为,都将列入不适任教
师,最重将终身不得任用。
行政院会今日拍板通过教师法修正草案,教育部指出,此次修法为24年来首度针对不适任教
师的机制进行修法予以完善。教育部指出,本次修法重点包含教评会处理不适任教师时,应
增邀校外学者专家,让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师人数少于委员总额二分之一。
教育部接着指出,本次修法也将不适任教师的处分样态,依情节轻重区分为七种,包含终身
解聘、解聘一至四年、解聘或不续聘且不得在原校任教、终局停聘、当然暂时停聘、暂时停
聘与资遣,让各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结果更一致。
修法也加强教师专业审查会的运作机制,要求各级主管机关应成立教师专业审查会,借由客
观、专业、中立的第三方,协助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处理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不适任
教师案件,让案件处理能更为公正。对于救济制度,修法明定教师的救济制度采诉愿或申诉
择一,让教师救济制度单纯化。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在院会后记者会转述指出,院长苏贞昌裁示
指出,此修法是为回应社会各界对于违反法律、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现职的教师应积极处理
期待,借由完善不适任教师处理机制,加快案件处理速度,以增进教师教学品质,维护学生
受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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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校外学者专家比例应更高,避免师师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