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dojeda (jodojeda)
2019-03-03 13:32:46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673594
变态丈夫在小孩旁边性侵妻子 辩称“激烈性爱”
2019-03-02 17:29联合报 记者李承颖╱即时报导
台北市一名男子前年10月与妻子讨论离婚,不顾妻子意愿,竟在两名孩子睡在同房时,性
侵得逞,妻子不知夫妻有无强制性交的法条,便未提告,但3天后两人吵架,男子又拉住
她肩膀拖行,将她压制在地并咬伤她手臂,她大喊“救命”并赶紧打给友人求救,才正式
提告,台北地院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处男子3年4月徒刑,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
。
男子辩称,他与妻子结婚10多年,生活及性事都已固定,当天妻子要求他按摩胸部,进一
步发生关系,还一起共浴、抱着睡觉,妻子隔天还带小孩跟朋友吃饭,身上的伤是激烈性
爱导致,另一次则是谈论离婚条件,妻子太激动喊救命,他担心吵到邻居才将妻子“抱回
”房间。
男子的辩护律师则说,两人结婚多年,多次激烈争吵后,经男子安抚后发生性行为,指控
性交的当日两名孩子还睡同房,都没被炒醒,还录制性爱及情趣影像,妻子的指控是想争
夺小孩监护权等诉讼。
女子则指控,两人早已协议好要离婚,男子却不愿办登记,当天男子要求她带孩子离开,
但孩子很敏感,她希望再给一点时间,两人便发生争吵,男子却说再不走就要履行同居义
务,强压她到床上,并说“这是比肌耐力的时候”,虽然她又踢又咬的抵抗,但仍被男子
性侵得逞。
女子表示,男子威胁乖乖抱着睡觉才能带小孩出门,她才放弃反抗,隔天发觉阴道不舒服
会痛,友人建议后下她才去验伤,但没有提告。
判决指出,男子辩称发生性行为没有吵到孩子,但妻子则说“身旁有3、6岁的孩子,她觉
得太难看了,不敢吵醒他们”,当时也不知道夫妻有无违反性交意愿的法律,第一时间才
没提告,但之后两人又吵架,她又被家暴,打给友人求救后才报案。
法官审酌,妻子的手臂有被重压的伤势,身体包括脸部、胸部和大腿内侧多处受伤,男子
不尊重配偶的性自主,强迫性行为,犯后还否认犯行,指责妻子说谎,犯后态度不佳,考
量无前科,又与妻子和解,判刑3年4月等徒刑。
======================================
X北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