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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水电工9年7次酒驾 法官重判1年2个月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市48岁杨姓水电工从2010年到2017年共有6次酒驾记录,每次都是遭判刑6个月以下、
得易科罚金。他去年10月底又在工地喝酒, 骑机车载塑胶管上路,被警方拦查,酒测值
达0.62毫克。台南地院法官认为杨姓男子7次酒驾,罔顾公众安全,重判1年2月徒刑且不
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一审法官认为,被告一再酒驾,显见漠视自己安危,更枉顾法律禁止规范与公众道路通行
的安全,对交通往来已造成高度危险,若不量处适当之刑,恐不足以促使其心生警惕而避
免再犯。法界人士说,法官判刑1年2个月就是不得易科罚金,目的就是要让被告在监所里
彻底戒酒。
一审判决书指出,被告杨姓男子(48岁)是水电工,随着包商在台南、高雄等工地工作,
他习惯在工地喝酒,他第一次酒驾被查获是2010年,当时处罚6万元确定,随后他又陆续
因酒驾被台南警方查获,分处4个月、6个月不等徒刑。其中2014年7月间上午在高雄工地
现场喝啤酒,晚间返回台南,因后车灯不亮,被警方拦检,酒测值竟高达1.22毫克。
杨男前年底第六度酒驾,台南地院判6个月徒刑,并科罚金5万元确认,去年1月9日执行完
毕,前后已有6次公共危险罪的前科。
去年10月29日上午8时20分,他在台南市安南区一处工地喝了酒,10时骑机车载塑胶管上
路,因载超过规定体积物体,行经九份子大道与宜居路的交岔路口时,被警拦查,发现身
上散发酒味,酒测后酒精浓度达0.62毫克,他承认喝酒后骑车上路,犯下第7次酒驾。(
辛启松/台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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