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2210099.aspx
林昶佐提同婚专法 人工生殖可视为婚生子女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1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同性婚姻专法草案。时代力量立委林昶
佐也提出同性婚姻平等保障法草案,除明定相同性别两人可依民法规定结婚外,实施人工生
殖之子女视为婚生子女。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同性婚姻专法草案,法案名称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是
首部以释宪案为名的法案,以避免挺同与反同争议。
林昶佐提出的同性婚姻平等保障法草案目前正在连署阶段。据党内人士透露,若下周一(25
日)前没有达到连署人数,将改以时代力量党团名义提出,增列到下周二程序委员会议程。
草案明定,除了让相同性别的两人可依民法规定订婚与结婚,其婚姻缔结后之效力与民法婚
姻相同外,也强化保障同性配偶及其子女权利;草案明定,不得因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
特质而予以差别对待,违者负有损害赔偿之责。
草案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中,配偶之一得准用人工生殖法,经另一方同意后,与他人捐赠
之精子,进行人工生殖,其受胎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
收养部分,草案明定,法院为未成年人被收养之认可,及收出养媒合服务者为收出养评估报
告时,不得以收养者之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特质等为理由,而为歧视之对待。
另外,草案中也要求行政院每2年应调查同性配偶及其子女之生活状况、行政院每3年应提出
民法纳入同性婚姻之可行性评估。
备注
行政院的专法草案不让某族群共同收养小男童及适用人工生殖法当孕婴甲甲!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678258.A.160.html
某族群现在又想得寸进尺正常发挥做反社会的事了
释字748行政法院也认证只及于两人关系,不及于其他第三人,某族群还想偷渡共同收养及适
用人工生殖代理孕母
小孩真可怜一生下来就缺少血缘父母的一方,可能还会被迫叫另一位没有血缘的甲甲妈妈QQ
卫福部的说明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00&pid=434
{Q未婚者可以要求做人工生殖吗?
A:基于维护生命之伦理及尊严,人工生殖技术应以治疗不孕为目的,而非作为创造生命之方
法,因此我国人工生殖的施行限于不孕夫妻。所以未婚者、单亲、同志等都无法要求做人工
生殖。
Q如果有人在网络上卖精子或是卵子,有没有违法?
A:生殖细胞与物不能等同看待,意图营利,从事生殖细胞、胚胎之买卖或居间介绍者等行为
,不仅影响当事人权益,对于人性尊严亦有所伤害,具有相当之反社会性,因此本法规定:
意图营利,从事生殖细胞、胚胎之买卖或居间介绍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
科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某族群可以别做反社会的事放过小男童吗?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每个小孩都应该有父有母而不是两个甲甲
儿童在有爸爸和妈妈的家庭中受照顾是其基本人权,这是103年成为国内法的儿童权利公约
第7条和第18条给予儿童的权利。
[爆卦] 古有孟母三迁今有甲甲三次让代理孕母流产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8313148.A.C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