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泳池SPA区溺水 3名救生员被起诉
2019-02-11 11:35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即时报导
75岁杨姓男子两年前至沙鹿区某游泳池游泳后,在游泳池SPA池区按摩池内发生心肌梗塞溺
水,而3名救生员在换班、进行水质控管、投药,未及时发现杨男溺水,致杨男溺毙,事后
双方和解金额谈不拢,台中地检署今天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游泳池副理兼救生员的郑男、
以及黄女、潘男救生员等3人。
检察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查出被害人杨男于案发当日下午2时17分,杨的头部沉入水中
没有动作,直至同日下午2时29分才被救起,意即被害人迟至12分钟后才被救起。
检察官相验查出杨男的死因为“生前因在按摩池内发生心肌梗塞、脑梗塞及失能,导致溺水
缺氧性脑病变并发肺炎,最后因中枢神经休克并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死因为意外死亡。
郑男坦承他是游池池的副理兼救生员,事发当时正逢下午2时换班时间,他与黄、潘均在救
生哨换班、及进行水质控管、投药,并无救生员在游池泳畔值勤,因有泳客反映泳池内有人
溺水,才赶过去发现杨男面部朝下浮在水面上。
起诉书指出,郑男(39岁)是台中市沙鹿区某游泳池副理兼救生员,负责游泳池救生员的值
班、调度等工作,而黄女(25岁)、潘男(23岁)是救生员。
106年9月27日下午2时,75岁的杨男至某游泳池游泳,同日下午2时17分,杨男在游泳池SPA
区溺水,郑男、黄女、潘男等3人,因均在游泳池旁值勤,而未及时发现杨男溺水,直至同
日下午2时29分,才有游客发现杨头部沉入水中察觉有异,才向救生员反应。
郑男等人将杨男救援上岸,并通知消防人员将杨送往医院急救,杨于9月30日因溺水、缺氧
性脑病变并发肺炎,导致中枢神经休克并多器官衰竭而死亡,经杨男的儿子提起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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