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的女生会被用到这样只有三种
第一 不正
第二 鸡歪
第三 不正又鸡歪
第三项这个在军中就是天理不容
招募宣传上
说好的姿色? 说好的大家跟一家人一样呢
※ 引述《lingsk (无聊麻烦的人生行径)》之铭言:
: 直接看判决书吧,
: 若看不懂看新闻,
: 则看下面判决书内容写什么。
: 【裁判字号】 107,军原易,1
: 【裁判日期】 1080129
: 【裁判案由】 违反陆海空军刑法
: 【裁判全文】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7年度军原易字第1号
: 公 诉 人 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
: 被 告 (**我是贴文看原因,不是贴名字拿来公审)
: **中间跳过,来看详细理由;
: 以下姓名只留姓,名字改为○○,若有谁没改到,推文跟我讲**
: 贰、认定事实之理由及依据
: 一、
: 讯据被告坦承在239 营担任上士警务士,于106 年9 月15日
: 担任机动待命班班长,执勤时间为同日上午8 时许至同日晚间8 时许,
: 其曾于执勤期间上午8 时30分许至同日上午10时8 分许前之某时,
: 曾前往战情室找中士黄○○,并于同日上午10时8 分许返回女官寝室,
: 于同日上午10时32分许离开女官寝室,返回待命室,
: 之后复于同日中午12时35分至同日下午1 时2 分许返回女官寝室午休,
: 嗣因同日晚间有聚会,经连长指示,请下一班的待命班班长即中士乙○○提早接替职务,
: 其暂离机动待命室时,并未向上级长官呈报等情
: (见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106 年度侦字第27703 号卷【下称侦查卷】第16页反面至
: 第17页反面、第33页反面、第34页、本院卷一第45页反面至第46页、
: 本院107 年度军原易字第1 号卷二【下称本院卷二】第164 页至第165 页),
: 然矢口否认有何擅离勤务所在地之犯行,辩称:
: 其当天上午是接获黄○○询问军医体检事宜,
: 故其前往战情室处理军医体检的事,之后返回女官寝室上厕所,
: 再回待命班值班。因待命室未设有女官寝室,所以其中午就返回女官寝室休息,
: 其离开待命室时,有跟待命班的同事交代去向,
: 若营区有突发状况,因其随身携带无线电,且营区内亦设有警铃,
: 其仍可透过无线电处理或听营区警铃,前往该处处理,
: 其仅是执著于营部长官的命令始返回业务单位处理业务,
: 其并没有故意或擅离待命班云云
: (见本院卷一第45页反面至第47页、本院卷二第163 页至第165 页),
: 其辩护人则辩称:
: 机动待命班之待命位置虽 在待命室,但整个营区都属于被告的勤务范围,
: 被告因急于处理业务而未报备长官即暂离待命室,然此对于被告之指挥调度并无影响。
: 再者,被告仅系中阶军士官,除了原本的出操、站哨,揹值星外,仍有诸多业务要处理,
: 被告之情形仅是军队之日常,现实中根本不可能要求被告和事情都向长官报备,
: 而本案被告并未离开营区,
: 被告所为应仅构成行政疏失等语,为被告辩护。经查:
: (一)、
: 被告于案发时系在239 营担任上士警务士,案发当日系担任机动待命班班长,
: 执勤时间为同日上午8 时至晚间8 时,其曾于执勤期间上午离开待命室一节,
: 业据证人赵○○于警询中证称:
: 案发当日其是待命班的副班长,被告是待命班的班长,
: 其与前一日待命班人员交接完毕后,其有先做基本的打扫及勤务分配,
: 结束后约30分钟,被告说她要去业务办公室处理资料,
: 如果中间有事,可以打电话请她回来处理,
: 其于8 时50分许,要去带哨时,被告有先回来待命班顶替其位置,
: 待其返回待命班后,被告才又离开
: 等语(见侦查卷第6 页至第7 页、第33页反面至第34页)綦详,
: 复于侦查中证称:
: 当天早上,被告说要回办公室处理业务,并与其办理交接, 将勤务交接的钥匙交给其,
: 其只知道被告是去处理她执掌之业务,被告有说自己在营区内,
: 若有状况,要立即通知她回来,其已经忘记被告当时是几点回来的
: 等语(见侦查卷第33页反面至第34页)明确,
: 为被告所不否认
: (见侦查卷第16页反面至第17页、第33页反面、第34页、本院卷一第45页反面至第46页、
: 本院卷二第164 页至第165 页),
: 此部分事实,堪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