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 竹市3.67万 首度居冠
〔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台湾幅员虽然不大,各县市所得及消费水准仍有差距。行政院
主计总处调查,二○一七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二.七七万元,以新竹市三.六
七万元首度居冠,超越台北市的三.六四万元,彰化县二.○八万元、南投县二.一五万
元较低;全台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则是二.二万元,以台北市二.九二万元、新竹市二
.七三万元最多,彰化县一.五八万元、云林县一.七一万元最省。
增加逾五千 比北市多370
所谓“可支配所得”,指所得总额扣除税费、利息等非消费支出,每人可支配所得则以“
每户可支配所得”除以“每户人数”;所谓“消费支出”,包括食物、衣着、房租、水电
、交通、通讯、医疗、教育等支出,就是日常生活开销。
根据主计总处资料,二○一七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二万七六五九万元,较上年
增加七○一元。其中,新竹市因受惠于新竹科学园区,以三万六七四八元居冠,较上年增
加五一三九元,台北市三万六三七八万元、新竹县三万一一七一元分居二、三名;相较之
下,彰化县二万八○三元、南投县二万一四九六元、云林县二万二四九六元较低。
消费支出 彰化云林最省
另外,二○一七全台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二万二○三二元,较上年增加九四六元。各县
市中,有十个县市超过两万元,以台北市二万九二四五元最高,增加七六九元;新竹市二
万七二九三元、新竹县二万四八六四元居次,分别增加五四四元及三四○二元;而彰化县
一万五八四四元最省,减少七○○元;云林县一万七○六一元、澎湖县一万七一三八元次
低,分别增加一五二六元及减少五二二元。
主计总处官员表示,各县市消费支出的差异,主要受到所得、消费习惯等影响,物价变化
趋势则差不多,都会区物价相对较高;不过,台湾幅员不大,且各县市样本数有限,县市
排名须考量抽样误差。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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