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死刑能震慑酒驾? 李茂生:大概只有鞭刑

楼主: poggssi (冠军车手321)   2019-02-07 23:55:00
※ 引述 《notepad67 (甄姬拔剑)》 之铭言:
:  
: ※ 引述《clausewitz (理论学家)》之铭言:
: : 我的意见是相反,短期自由刑是最糟糕的刑罚,矫正效果有限,后患却无穷。
: : 关六个月,本来还有一份工作的人,也必然丢掉饭碗。关出来再求职,几乎不可能
: : 有什么机会找到还像样的工作。原本的家庭必然要大幅缩减支出,甚至堕入贫穷。
:  
: 你可以不要酒驾
:  
: 你不去想被撞死的人,被撞伤的人他的家人怎么办
: 先去想加害人会有什么下场
我直接回一篇。
“你不去想被撞死的人,被撞伤的人他的家人怎么办 ”,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观念。
在刑法上,加害人侵害的不是被害人,而是“法益”,因为加害者侵害了法益,国家无法坐
视不理,所以需要“公益代理人”检察官来替“国家社会”讨回公道,而不是替被害人讨回
公道,被害人的公道是“民事赔偿”的问题。
因此,加害者入监服刑,是对于国家的义务,而不是对被害人的义务,加害人欠国家多少,
还国家多少,跟被害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因此,刑法当然不用管被害人的家庭生活会变得怎
样。
重点是,刑法要考量犯罪预防的问题,当然要管加害人所受刑期是否能达成犯罪预防(即防
止再犯)的效果。
所以clausewitz大说得没错,刑法的确需要从犯罪者的角度考量刑期背后可能产生的各种问
题。
而被害人的家庭,不是刑法要管的,那是民事的问题。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当然爱用瑞士刀)   2019-02-07 23:59:00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 社会大众没有人认为 有讨到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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