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劳检 不确实的
的确 小企业是很难确实
但是对于大企业呢?
举我朋友的医院来说
劳检是真是做做样子
但是人员的勾心斗角
目前的劳基法上班上限就是
一个勾心斗角的工具
开刀未结束 护理师工作超过12小时了 怎么办?
医师估计 再一个小时就可以结束了
还是只能去叫下班的护理师来 补班?
下班被叫回去 谁心情会好?
但是要怎么办 多一个人力 在医院待命?
医院的经营者 有可能吗?本来就设计好补班制度
医院的经营者 管你 吃饭吃一半被叫去补班?
结果就 医院的组长 自己负责这种人情压力
本来 加班者 也不是不愿意多加一个小时
但是 医院内会有小团体 会告发 找组长麻烦 想取而代之
所以只能依法行事
法律是要让保障人民 不是来让人民制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