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界吁修法 肇事逃逸去掉刑期“1年以上”

楼主: bachelorwhc (单身老王)   2019-02-07 13:15:13
※ 引述《crocus (哪来的)》之铭言:
: 林俊峰指出,实务上触犯这条法律约有九成都是善良民众,仅一成是真正恶劣的肇逃
: 者;一般民众除非能证明从头到尾都不知发生车祸,不然不论过失责任,只能建议赔
: 钱求和解,争取原谅,让检方缓起诉。否则案子一到法院马上就面临重刑,对方姿态
: 会更高,和解可能要赔更多,绝对需要修法。
我是建议连伤害罪强盗罪杀人罪都一并改好了
因为触犯这些法律的有九成都有悔意 而且在狱中都会表现良好 提早假释
这不是法匠心目中的善良民众是什么 一定是可教化的
何不如把最低刑罚改掉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亚子毫无死角!!)   2018-02-07 13:15:00
让我们继续检讨法盲0.0
作者: aizuwakamazu (总有一天)   2019-02-07 13:19:00
官员,大家都有罪,大家都该被罚,不赶快赎罪,还在那边狡辩,浪费时间浪费资源,枉费还称啥善良百姓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2-07 13:34:00
笑死 这水准 连字都看不懂吗?
楼主: bachelorwhc (单身老王)   2019-02-07 13:38:00
法匠又出来惹 先呛先赢lol
作者: Hatewoman (专业仇女宅)   2019-02-07 13:50:00
zz你可以多唸点书,不用发废文
作者: hugoooo (Hugo)   2019-02-07 14:04:00
不读书发废文的行为可罚性比较高
作者: r0ck123 (r0ck)   2019-02-07 14:13:00
我提议修法文盲一律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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