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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遭酒驾撞死 阿姨痛诉:哀凄的年
出版时间:2019/02/06 08:48
本月2日凌晨,酒驾累犯陈瑞盈酒后再度开车上路,在台中大里逆向行驶,撞死两名机车
骑士。其中一名彭姓死者今年21岁,就读中部某大学,他的阿姨在脸书PO文,泣诉这个年
,“家族笼罩在一片椎心刺痛的哀戚中”。
“我是孩子的大阿姨,看着他出生、陪着他成长,眼睁睁地目睹一个俊秀懂事的孩子被撞
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难以接受这残酷的事实,哀恸逾恒。”
她向法务部长蔡清祥喊话,盼尽速立法,“酒驾致人死亡视同蓄意杀人,增列死刑、无期
徒刑”。
阿姨希望每一条生命都能视同自己家人般爱惜,酒驾零容忍,不能再有任何生命牺牲了!
(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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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见解绝对是最实际也最可行 再怎么增列死刑 无期徒刑 台湾法官就不可
能判酒驾致死死刑或无期徒刑呀 所以我一直强调不要去呼吁那种根本不可行的法条
我在之前的文章 所提出的法条 我再重贴一次
1.酒驾未肇事 六个月以上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释
2.酒驾肇事未撞到人 3年以上 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释
3.酒驾肇事撞到人 人没死 10年以上 1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释
4.酒驾肇事致死 30年以上 最高可至死刑 不得假释
我呼吁蔡总统或民进党的舆情小组严正看待酒驾对社会所造成的巨大生命与恐惧成本
酒驾绝对比谋杀还严重百倍 因为酒驾致死找上的通常是无冤无仇的人
蔡英文你要做司法改革 从大幅增加酒驾最低刑期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