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骂女判无罪 才知“三小”是这意思
三立新闻网
2019年2月5日 下午10:55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市一名陈姓男子,2018年搭乘母亲的车出门。陈母临停在幼稚园门口,
被当时正在载小孩上学的陈女按喇叭,催陈母将车开走。陈男回头大骂吵三
小、凶三小等语。陈女不满提告公然侮辱。台中地院法官查阅三小的意义,
原意是动物精液,引申为无聊、不合理的用语,无贬损之意,判陈男无罪。
可上诉。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在2018年1月中旬,陈母在上午行经台中一家幼稚
园,占用车道临时停车,刚好遇上要送小孩进幼稚园的陈女,因无法顺利停
靠幼稚园门口而按喇叭,要陈母把车移开。陈男下车与陈女起口角,陈男骂
了好几句“吵三小、凶三小、(……)三小(全是台语,因说话速度过快无
法辨识)、“你是在三小”等语。陈女以行车纪录器录音档提告,检察官以
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诉。
据报导,审理此案期间,台中地院法官翻阅“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得
知台语的“小”原指动物精液,后引申为无聊、没有用之意。用于动词或形
容词后,就成了表达“不愉快、不合理”的意思,而陈男口出的“三小”据
书中所提为倒楣,在本案中为表示不满,难认定有贬损陈女之意,判陈男无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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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证的凶三小、吵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