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为了一卷卫生纸 两伯互打坚持上诉脸都冏了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64岁李男前年底在台北市立图书馆万华分馆如厕,不满66岁郑
男抽取过多卫生纸,上前劝阻,讵料演变成流血互殴事件,互控伤害,一审台北地院简易
庭各判拘25日,没想到两伯认判太轻,双双上诉,二审北院合议庭如他们的意,改判加重
至40日,且因两人牛脾气坚持不和解,因此不给缓刑,全案确定。
前年11月14日下午4点半,原在图书馆阅报的李男尿急,冲到附设的厕所解放,看到同为
读者的郑男不断抽取公用卫生纸,一时正气凛然,劝阻他勿作此事,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推挤甚至挥拳相向,等到管理员听到激烈争吵声赶到现场劝架,两名阿伯均已挂彩。
郑男确诊为“右桡骨末端骨折及右尺骨骨折”,李男则是脸上多处挫瘀伤及流血,双方互
指对方先动手,郑男称遭到李男连续攻击,才会趁李拿下眼镜的空档,推他去撞墙,属于
正当防卫;李男则说拿下眼镜后,郑男猛击他的左眼,害他黑轮,双方各执一词,坚持提
告。
一审简易庭认为两人均无大碍,各轻判拘25日,未料两位阿伯虽已耳顺之年,个性却血气
方刚,硬要争一口气,双双控判太轻,要求检察官上诉,检察官无奈,只好上诉求二审改
判30日。
二审合议庭调阅卷宗,发现管理员到场时听到一方说““要打架吗?”另一方回“打啊”
,证明双方的互殴行为属于报复之举,而非正当防卫;另,考量郑男骨折及李男眼睛受伤
,彼此出手非轻,伤势难分轩轾,因而认定检察官上诉有理,撤销原判决。
二审不但称了两人心意加重改判,还“加码”比检察官求刑30日多出10日,各判拘40日,
且特别指出两人犯后仍不断指责对方,拒绝和解,难认已心生警惕而知所悔悟或无再犯之
虞,没有“暂不执行为适当”的理由,决定不予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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