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啊 本肥宅刚刚在看Texas V. Johnson的案子啦
大致上来说就是一个美国共产党员烧国旗来表达他的政治诉求
后来他被控诉亵渎令人尊敬的物品 你没听错 真的就这条
啊后来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结果是原本的有罪判决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内容 因此宣告该法条违宪
啊后来基本上全部的州都把毁损国旗除罪化了
当时受理的大法官有一句话我蛮认同的
Though symbols often are what we ourselves make of them, the flag is constant
in expressing beliefs Americans share, beliefs in law and peace and that freed
om which sustains the human spirit. The case here today forces recognition of
the costs to which those beliefs commit us. It is poignant but fundamental tha
t the flag protects those who hold it in contempt.
虽然各种符号的意义往往是我们自己所赋予的,国旗就是这样一个表现美国人共同的理念
——法律、和平以及人类精神中所包括的自由信念——的标志。但今天的这个案件却迫使
我们认识到坚持这些信念所要付出的代价。一个心酸但又基本的事实是,国旗保护那些蔑
视它的人
啊台湾的话 目前刑法160仍然还在 但审理蔡丁贵烧国旗的法官越想越不对劲 声请释宪了
结果应该今年会出来吧
肥宅我认为啦 一个伟大的国家应该也要保障那些反对政府的人之言论自由
难到像支那那种无脑爱国就比较好吗
然后肥宅我想念法律喇 有上岸的强者能给点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