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9年2月4日
2.完整新闻标题:
传播妹告男客包厢性侵 内裤验出DNA不是他判无罪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高雄一名传播妹“欢欢(化名)”应张姓男客等人之邀到自助式
KTV陪酒唱歌,事后却控告张男涉嫌在包厢厕所内对她强吻、摸奶并以手指性侵,张男因此
吃上强制性交官司,不过,高雄地院审理明察秋毫,“欢欢”内裤采集到的男性DNA并非张
男,且前后证词供述不一,判张男无罪。可上诉。
这起性侵疑云发生在2016年11月19日,检方起诉指控张姓男子透过友人电话联系传播妹“欢
欢”到某自助式KTV208号包厢内,陪同他和陈姓、陶姓、绰号“凯蒂”女子等人饮酒唱歌。
当晚11时50分许,张男涉嫌见欢欢进入包厢内厕所,亦以硬币转开该厕所之喇叭锁进入厕所
内反锁,将欢欢推坐在厕所内之洗手台上,亲吻并抚摸胸部,被害人以手推挡,但因力气不
敌被告无法抵抗,张男并涉嫌拉开被害人裙子指奸,并强拉被害人的手碰触其下体。
适绰号“凯蒂 ”女子在厕所门外敲门,并以硬币转开该厕所之喇叭锁,张男始停止动作并
穿回裤子,被害人亦把裙子穿起,张男即走出厕所回到该包厢座位上。被害女子随即由“凯
蒂”带离厕所,随后因情绪未平而电话连络其传播公司张姓老板,并向“凯蒂”告知其欲离
开该包厢,张姓老板到场后,遂将被害人及“凯蒂”带离。
被害人事隔3小时后验伤控告张男涉嫌性侵,张男因此遭检方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不过,张男矢口否认“指奸”强制性侵对方,也未强拉对方的手摸他的下体,并辩称是他先
进入厕所,被害人才进去,但坦承喝醉时有亲吻拥抱对方,“凯蒂”开门进去就停止。
法官调查,被害人的内裤虽采集到男性精斑DNA,但并非被告张男所有,且包括被告与其人
证人都证称被害女子与张男只在厕所停留约10秒,恐难在10秒内完成被害人所形容的强吻、
摸奶与手指性侵及强拉她的手摸张男下体等行为。
此外,被害人对于如何知道张男与“凯蒂”是以硬币开厕所的门,也说是猜测,对于案发过
程很多描述前后不一,声称遭性侵时也未呼救,返回包厢也未向其他人提及此事。
尤其,被害人所属传播公司老板殴打被告张男的和解书中,也仅提到张男亲吻拥抱被害人的
不礼貌行为,对于“手指性侵”只字未提,合议庭认为全案强制性交事证不足,判张男无罪
。可上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92001
5.备注:
这是设计好的仙人跳吧 只不过手法不够缜密 话说精液到底是谁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