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酒驾撞死谁,台湾才会开始正视这个问题

楼主: nfish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2019-02-04 13:31:25
※ 引述《CarBed (妳好吗 )》之铭言:
: 以下随便推文填空,不代表本人的立场
: 但是真的要让酒驾立法更重,实在有难度
: 除非撞死谁,谁的家属亲戚就会开始出来骂,出来修法
: 有没有酒驾要撞死谁
: 台湾才会有人出来修法重惩酒驾的人
这个执政党要是重视酒驾
他会找一个酒驾前科的来当 行政院发言人??
大概乡民不知道
中华民国的法律条文,顺序是先提案
目前中华民国法律条文大部分都是在行政院产生提案
然后送进去立法院只是表决
这是写在中华民国宪法条文58条之二
行政院院长、各部会首长,须将应行提出于立法院之法律案、预算案、
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其他重要事项,或涉及各
部会共同关系之事项,提出于行政院会议议决之。
立法院也能提案,但是要15个委员签名联署
考试院监察院司法院也能提案,但要与各院相关的法律,向立法院提出申请
好,回到行政院,所以行政院是法律条文的发动机
他们请一个酒驾的发言人,现在要行政院提案一个修改酒驾的法律条文
你要它们自己打自己嘴巴啊?
好,我们来看看立法院最后一次处理交通的交通程序委员会开会
就在民国107年12月28日
处理行政院函请审议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及第八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
PS : 暗你老师,这三条都不与酒驾相关~~~我就不列了
行政院的态度很明确啦,老子根本不关心酒驾
不信,你继续看下去
立法院收到行政院的申请后,在交通程序委员会做讨论
然后同时立法委员自己提案,都是酒驾
委员曾铭宗等 16 人拟具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第三十五条及第六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提案
(一)修正第九条 对酒驾罚锾,应有一定比例专款专用于酒瘾防制。
(二)修正第三十五条 提高酒驾罚锾最高限额为十五万元,以及增加处罚对象,
明知驾驶人有违反本条之汽车共乘者。
(三)修正第六十七条 酒驾累犯之汽车应加装吐气酒测点火自锁装置。
亲民党党团拟具 没有橘色,只能上红色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1. 针对五年内酒驾违二次以上者,由现行九万元罚锾提高至十二万元,
另外拒绝接受酒精浓度测詴之检定者,除了提高罚锾至十五万元之外,基
于维护交通孜全,确保公权力伸张,及其他用路人的权益,同时参考日本
、美国之处罚规定,拟并处以拘役,拘役部分不得易科罚金
委员赵正宇等 16 人拟具 (无党籍)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1. 罚锾提高至新台币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并吊扣其驾驶执照五年
附载未满十二岁儿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伤者,吊扣其驾驶执照十年
2. 驾驶人酒驾二次以上者,处新台币五十万元罚锾
3. 提高拒绝接受测詴的罚锾,藉以让驾驶人能配合。
4. 赋予汽车同行乘客相当义务,借由同行乘客的禁止,降低酒驾机率
时代力量党团拟具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之一及第三十五条之二条文修正
草案”提案要旨
1. 拒绝酒测之累犯规定,于第三十五条增设第五项,加重罚锾
并终生禁止其考领驾驶执照
2. 新增被害人对加害人之惩罚性赔偿金请求权,爰增订第三十五条之二规定。
委员郑宝清等 18 人拟具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五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1. 酒驾者,警察可以扣留48小时
2. 新增第三十五条之一,规定车辆因酒驾被移置保管时,汽车所有人应先至
监理所更换为萤光色车牌,使得领回汽车。
所以各党都对酒驾有意见,最后会议结论就是,协商,再来处理
作者: rednah (abc)   2019-02-04 13:32:00
全台共识:2020灭东厂、灭民进党。
作者: dryada23548 (实验室守护者)   2019-02-04 13:33:00
所以结果还是没处理r干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9-02-04 13:46:00
现任立委全部换掉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19-02-04 14:14:00
就直说了,平常猛靠北,选前齐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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