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oggssi (冠军车手321)
2019-02-04 11:15:21旧文重po
通常我看到这种新闻,都是持恐惧的态度,什么意思呢?法务部因为最近酒驾猖獗而提议把
醉态驾驶罪往杀人罪方向修法,这在法律圈叫做“现象式立法”。
也就是说,法务部只凭民意而对特定犯罪做加重处罚的措施,这是很严重的事。
例如,刑法222第八款对携带凶器而犯强制性交的行为,加重处罚。
乍看之下合理,那请问犯放火罪、抢夺罪或其他犯罪,携带凶器的话,要不要加重处罚?
通常犯罪行为的恶行重大,以从重量刑即可处理,根本不需另立法条,另立法条不但没意义
,还会造成竞合上的问题。
目前醉态驾驶,如果撞到人,本来就有成立杀人罪的可能。
我一次把醉态驾驶罪犯罪计画可能涉及的问题作整理,如下:
185-4和276属数罪,应数罪并罚。倘行为人预见被害人可能伤重致死,而具有杀人故意,其
不予救助之行为,成立杀人罪,如无死亡预见,而被害人伤重无自救力,则成立遗弃罪,而
肇逃行为,即杀人或遗弃行为,应想像竞合,而后,从一重处断之罪,再与284数罪并罚。
而185 -3与185-4有补充关系,应法条竞合。
通说是照以上的方式处理的,如果直接把醉态驾驶行为评价为杀人,完全不考虑主观要件,
是指说另立法条,把“醉态驾驶行为当作客观处罚条件,并以杀人罪刑度处断”?
那么:
1、为什么不直接把185-3的刑度调高就好?
2、没撞到人也要以杀人罪刑度处断?
3、那跟185-3很想的放火罪(都有很高的机率烧到人,但不是一定),是不是也要修成以杀
人罪刑度处断?
4、竞合问题?
有没有八卦?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2-04 11:16:00跟刑法象征化一样吗?
放火烧死人不用杀人罪侦办???????????????????????????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9-02-04 11:18:00没差啊 到时候怪民粹就好了啊 不可质疑你的自由心证 ok的啦
作者:
cp109 (cp109)
2019-02-04 11:18:00...酒驾本来就可预见 撞死人并不违背其本意
拿刀拿枪在街上乱开乱挥杀死人算不算杀人罪???????????没有要杀特定人就不算杀人罪?????????????????????????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2-04 11:23:00唸法律的人最高尚,其他人就是民粹
作者:
monk2 ((泣)...角落划圈圈ING)
2019-02-04 11:26:00问题常常就是法官在竞合下做的判断 …
作者:
cp109 (cp109)
2019-02-04 11:27:00砍人的: 我只是伤害故意 没有杀人故意 你信?
作者:
ainor (><)
2019-02-04 11:27:00有bug 就修啊
你们都法盲都刁民,你们不懂法,笑死。我懂法,至于要作什么防治酒驾干我屁事!!
作者:
ainor (><)
2019-02-04 11:28:00酒驾杀人便宜好用 不修吗
楼下等著一个个被法律伦呛爆,法律伦培养出来就是要呛民众法盲的,利用专业帮助立法不是法律伦ㄉ责任
就是这样啊 看新闻关注点。 之前一路风报导电话诈骗案那时候诈骗 就被要求重刑, 最近的虐童案, 校园性骚扰案, 早期的吸毒犯罪 不都恨不得死刑
作者: yang57 2019-02-04 11:35:00
被殴也是故意杀人
作者:
qber (nothig)
2019-02-04 11:35:00懂法的人才有讲话权力 民粹乡民通通闭嘴啦干
法条竞合,想像竞合,实质竞合是什么 为什么又有竞合?
作者:
cp109 (cp109)
2019-02-04 11:39:00没撞到人 未遂阿 很难懂吗?
作者:
azytjr (胡很大胡不用钱)
2019-02-04 11:40:00立法的最大,有意见去跟立法委员讲司法人员就是执行者不需要有自由意识
作者:
azytjr (胡很大胡不用钱)
2019-02-04 11:41:00违宪就换掉大法官重新解释,这没有困难大法官解释跟立宪者思想是有一致性吗?
作者:
cp109 (cp109)
2019-02-04 11:43:00未遂 看你要主观说 客观说 还是混合说阿
我的意思是法官可以自己判断是否违宪提请大法官释宪,虽然很少发生但是有此权利。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9-02-04 11:49:00大法官?说笑话啊?你有没有去问过法官为啥不去请大法官释宪呢?对囉法官学长学弟制度某些方面很严重呢.法律看学长学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