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9-02-04 10:40:15※ 引述《robin90295 (烟雨倾城)》之铭言:
: 帮忙补充一下好了,刑法的立法目的本来就是为了限制政府的公权力不得滥用,所以对
: 构成要件的认定比较严格。没有达到构成要件该当的标准,政府是不能发动刑罚的,这
: 就是大家在公民课本上学的“罪刑法定原则”。
: 至于为何刑法的立法目的是限制国家的公权力?主要是以往都是人治国家,法学家对于
: 府的公权力滥用是感到恐惧的,冤狱时常发生,故法学家希望透过刑法的手段来限制国
: 公权力,规定国家如何使用刑罚来限制人民。今天小明不会因为骂蔡英文而被以死刑论
: ,就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展现。
这篇文章完全显示了我国法律人的通病
满口打高空 陈腔滥调很会
现实的社会问题却无法解决
酒驾修法扯到什么刑法目的在于
防免国家滥用公权力不会太遥远吗
如果修法后有违宪之虞
大法官这么认真工作不用怕好吗
: 好那么回到问题,酒驾属于故意杀人吗?
你没有回到问题
问题核心在于现行法律就
无法惩戒酒驾惯犯
这些人到法院就是要命一条 要钱没有
我才不care你法官判决书写什么恶性重大 反正你拿我没皮条
林北不会痛 继续喝继续开
民众为何越来越不信任司法?
不光是很多人都法盲
是因为这个体系就没有用
打个比方
今天有人欠你钱 你找律师
官司打赢 却强制执行不到
律师跟你说 我们穿鞋的拿赤脚没办法
但是你找了资产管理公司
a.k.a黑道讨债集团
结果对方被揍了 金币就一直喷出来
下次谁还会花钱找律师上法院?
鬼岛私刑风气盛行就是这样
如果法院还继续像只没牙的老虎
坏人没在怕 好人不相信
法治国原则只是空谈而已
: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酒驾本来就没有排除故意杀人醉的适用。
: 第 185-3 条
: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二十
: 万元以下罚金:
: 一、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零点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
: 之零点零五以上。
: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认服用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
: 全驾驶。
: 三、服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
: 因而致人于死者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 271 条
: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刑法评价犯罪往往都需要主观的故意和客观的事实相符才可以评价。今天如果你想杀小
: ,那么喝了酒壮胆,开车撞死小明,那么会成立的是刑法271条杀人罪,而不会是醉态
: 驶罪。
不对
此例只是杀人的态样刚好跟醉态驾驶罪长得一样
主客观要件要合致是你自己写的
不能解释成“酒驾本来没有排除杀人罪的适用的结论”
: 好,那如果把醉态驾驶罪往杀人的方向论处,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今天只要喝酒驾驶动
力
: 交通工具就是杀人。对于一般情况下那些恶劣的酒驾犯(连续累犯,被吊销驾照继续酒
驾)
: 的确有可能足以评价。但如果是这样一种情况呢?
: 今天小明开车去朋友家跟朋友喝了酒,知道酒后不开车的他,在朋友家睡了一觉后,自
觉
: 酒已经醒了,于是起床开车回家,但在路上一不注意,撞死了隔壁的老王,警察到场后
,
: 测得小明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0.35毫克(符合醉态驾驶罪的标准)!
: 今天小明喝酒了? 有
: 小明撞死人了? 有
: 恭喜你,按照这个立法,小明故意杀人囉^^
我同意现在蔡大部长出来讲的修法方向完全错误 但这不代表现在不该修法
刑法第13条
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明知并有意使其发生者,为故意。
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预见其发生而其发生并不违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论
刑法有大量的直接故意、过失立法模式 却没有一条专以间接故意的法条存在
明明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个人想法应该把这些酒驾惯犯
推定为明知自己喝酒开车会构成犯罪 亦预见将会肇事而不违反其本意
让牠们自己在法院必须举证推翻掉检察官的指控
想办法说服法官牠不是杀人 不然就处重刑
这样新增一条醉态驾驶杀人罪
限定惩罚主体为曾有酒驾纪录者也许是个办法
: 总之,刑法的目的不是为了不错放一个坏人,而是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乡民们都希望
: 官能够严惩所有被报导出来的坏人,但乡民没有看到的是,台湾还有多少冤狱。法学家
: 希望建构出来的是一个能够适用所有人的法律,不希望国家滥用刑罚。拿着这种恶性重
: 的个案,来主导立法并非一个明智的选择就是了。
: 当然我们都希望坏人能够被严惩,这种酒驾坏掉骨子里的人,真的是他妈的坏透了,但
: 果向上面举例的那种情况,就是值得我们警醒的地方,为了不错放一个坏人而立了这种
: ,有一天可能会有个好人因而被冤枉。这时候就不要有人出来哭夭立法很烂,只能靠总
: 特赦。那么台湾根本不是法治国家,成功成为媒体治国了ㄏㄏ!
: 总之,在不错放一个坏人的立场上思考,酒驾论杀人本来就没错。但在不冤枉一个好人
: 立场上思考,那就大错特错。
: 建议有空可以去看看电影以父之名或是江国庆案,冤狱是很可怕的,而且没有什么办法
补救!
江国庆案的冤狱是立法错误造成的吗?不要再偷换概念了
明明就是调查局鉴识跟测谎影响法官判断
怎么要人家思考却又给错误资讯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9-02-04 10:43:00
反正也只是嘴巴说要修法 要三读通过不可能
作者: mow1982 2019-02-04 10:44:00
人民不相信司法,法律系可以废系了,回归私刑
作者:
fedona (Solanin)
2019-02-04 10:45:00文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9-02-04 10:45:00酒驾朝故意杀人 完全错误要从人性角度出发才能阻止我们社会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文化
赞成该修但现在方案很烂的部分 苏跟法务部的说法我看起来只是想炒作 没有想真的解决问题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9-02-04 10:47:00无论是企业文化 生活教育 人际交往
作者:
illreal (现在是1:24唷)
2019-02-04 10:48:00不朝故意只加重刑责法律人又会该说比例原则。真的打高空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9-02-04 10:48:00如果只是改个故意杀人说 只是民粹修法
作者:
illreal (现在是1:24唷)
2019-02-04 10:49:00问题就是民粹才有用。你法学理论无法处理实际问题该检讨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9-02-04 10:49:00酒驾的恶习 要从心改变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9-02-04 10:49:00法律不就是要骗乖乖牌要守法而已
法务部和苏光头一定是想唬烂过这波 法律系就单纯住塔里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9-02-04 10:50:00那是非常巨大的工程
作者:
illreal (现在是1:24唷)
2019-02-04 10:50:00的是理论才对。学理工的都知道实验远大于理论
作者: demangel ( 转 身 ) 2019-02-04 10:51:00
别的不说。用"牠"用字精准先给推。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9-02-04 10:51:00只要把名下车辆充公即可保证酒驾一年之内 九成绝迹了解人心方能有效管理
说真的 在法院攻防的两边都是学法律的 真要硬拗以为检方不会吗…问题就不在这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9-02-04 10:54:00跟大家说 路上酒驾一堆
作者: mow1982 2019-02-04 10:54:00
法律系常举极端例子,阻挡酒驾修法,保护罪犯,干
作者:
ali210 (凡)
2019-02-04 10:54:00听不懂别的学科的专有名词就骂对方专业傲慢讲火星文也是
法律系的专有名词不就硬翻日本硬翻德国然后内斗得很开心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9-02-04 10:56:00酒驾 行政法 车辆吊扣5年即可个人名下全部车辆真正的政治家 应该要加油了重现安全帽罚500元的光荣管理历史吧
作者: TaiwanUp (以运动为本的道路环境) 2019-02-04 10:58:00
建立以行人为本的道路环境才是上策
作者:
g10 (机会是留给准备好的人)
2019-02-04 11:02:00本文标准嘴砲文说一堆 然后……下面就没了 更好解决方案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05:00不确定故意以故意论 恶性相同 本来就没必要另行立法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07:00今天A心情不好拿枪杀B 或随便往人群里开枪 死谁都没差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08:00实际上那些法律人所谓的"民粹"也是法律人的不作为所造成的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08:00另外立法的意义何在?
欠钱那段太无解了 太多欠债、诈骗最后脱产 告赢没意义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11:00一旦法律变成"有能者"才能使用的工具,那"民粹"只会越来越
作者: sid300 2019-02-04 11:11:00
法治国家本来就讲法 就算恶法亦是法 违法自然有法律惩罚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2-04 11:11:00说个笑话 蛋比法律有用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12:00壮大,但仍旧有不少法律人窝在舒适圈喊著"都是民粹"而不面对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13:00法律公信力逐渐丧失的窘境
法律人就忙着赚钱,然后再利用自己的专业呛民众民粹刁民法盲白痴,至于怎么防治酒驾干他们屁事?死几个人干他们屁事!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2-04 11:14:00法律人很难想新办法 但会在现有的情况下说你此法不可行不过很多键盘法 会先骂人就是了
你们这些民粹都不可行,法律我最懂,酒驾死人干我屁事,我只负责呛你们这些法盲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15:00就像病灶,虽然有些病灶是基因造成的无法避免,但放任病灶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2-04 11:16:00酒驾事故高峰点 这些人很难出现在路上阿 关他X事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16:00蔓延不作为,只说这只是你对他了解不够多等等,这完全是在骗自己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2-04 11:17:00然后等等又有人要放大绝说六法全书一律死刑了
所以投票 千万别投给 有律师执照的人 看看 扁马蔡
作者: anhsun (anhsun) 2019-02-04 11:20:00
原原po说不冤枉好人 但这个讨论的点是酒驾杀人 酒驾杀人要怎么被冤枉
整天呛民众不懂法,那你们这些懂法的家伙又作了什么鬼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2-04 11:22:00酒驾杀人通常是被冤枉的 他被逼着喝酒上路 不冤枉吗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22:00而且这类人最要命的问题是,到最后你还是会被拖下水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23:00A的老婆性冷感 B知道后拉着A上酒店享受酒池肉林 A起初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23:00工程师发现问题至少知道要DEBUG让东西能动,医生发现病灶也会尽可能让病人康复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25:00拒绝B的邀约 但后来想只去喝酒应该没关系 还是临赴酒店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26:00结果该酒店满是桃花 C小姐为A服务时 A心想这不是我的错
原原PO不要再自曝其短R先上纲再滑坡,滑完之后还要提醒大家看 WTF?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27:00你说这是故意还是过失???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9-02-04 11:28:00继续看着法律人不作为,然后继续崩溃"民粹"扩大蔓延到全世界
作者: darkdogoblin (黑暗狗布灵) 2019-02-04 11:29:00
台湾的司法体系丧失民众信任还沾沾自喜
作者: abbag (abbag) 2019-02-04 11:31:00
高调 推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31:00我本来就没去过 难道小姐不会在现场开摇吗?片子都这样?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2-04 11:33:00你回推文的也太好笑 XD
作者:
ainor (><)
2019-02-04 11:34:00修法的话要多读书,对法匠太残忍毕业后就没读书了,再修下去还得了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38:00开摇不就是小姐掏出A的老二直接插进去摇?当然符合性交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9-02-04 11:39:00推 台湾法律人就爱打高空
好啦基本上你的问题是无法惩戒酒驾惯犯,但我的问题是不能往故意杀人罪去判,你好像回了一篇很屌的但是好像张飞打岳飞
作者: ovarbda 2019-02-04 11:44:00
所以酒驾等于杀人 那酒驾没出意外的也是吗?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2-04 11:47:00教育大师出现了 蔡政府应该赶快聘请的 用教育让酒驾绝迹
哇教育耶教育能真正落实等未受教育死光要隔几代?几十年?要死多少人?立法也要几十年?对啦酒驾的确也花了几十年,哈
作者:
doggiedo (doggiedo)
2019-02-04 11:50:00推这一段“官司打赢 却强制执行不到律师跟你说 我们穿鞋的拿赤脚花钱找律师上法院?”
干学一堆立法理论法律原则结果修不出个效果好的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笑死
作者: qscfthmj 2019-02-04 11:56:00
这篇不错 推一下
作者:
zuan (Hello)
2019-02-04 11:56:00第一段就逻辑重修,法律不是社会问题的唯一解,把法律当解药你适合国定杀戮日
作者:
Yilin158 (五月的公鸡)
2019-02-04 11:57:00good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9-02-04 11:57:00这只是例子而已 实务上怎么做我管不著 恶性没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