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对于酒驾无法得到严惩,大家总会说是因为立法者本身也酒驾
但个人觉得事情不只如此单纯,应该有一部份人权派的法律人士在作祟
这些人打从心里觉得酒驾者情有可缘,非属于故意犯罪,这些人躲在背后干预立法,不必
理会民意压力,比不敢立法严惩自己的立委更为可恶。
※ 引述《skyprayer (SkyBotany)》之铭言:
: 从目前的讨论和各国对酒驾的措施归纳
: 加上考量台湾法律的架构 社会价值 执法条件 狱政条件
: 不难得到 吓阻酒驾肇事最佳方案是 “没收车辆 拍卖”
: 但又为何迟迟不推动呢?
: (看完 前100推文 一帐号 有100P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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