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你在讲错误观念!
※ 引述《j022015 (每朝健康)》之铭言:
受害者也是观念错误我待会说。
: ※ 引述《BearSheep (活着)》之铭言:
(略)
: 少见多怪
怪什么怪?这涉及身体法益受到对方侵害。
: 单纯就是口角对方动粗碰巧身份是中国人
可是中国人的户籍不在台湾,第一时间没给凶手某些警惕的话,日后无法制裁凶手。
: 请问是不是以后乡民被不同人种打就要来哀伯叫母
: 讲了对方不喜欢的话被对方攻击
~~~~~~~~~~这是你自己说的囉!
大家自问:所以对方是不是做了犯罪行为?
受到犯罪行为攻击的受害人,可不可以“出手”逮捕(所以必然需要用到暴力)现行犯?
答:可以!
结果咧,受害人自己迟钝(请问,如果馆长被游台的中国人扁,馆长会“忍住,‘理智’
地让凶手离开现场,然后隔天去警局提告”?或是“当场逮捕凶手、扭送警局兼提告”?
受害人不是弱女子无力喔!受害人自己说“理智、所以忍住”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