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记者林晓云/台北报导
大学教授违规兼职201人 台大68人最多、占比逾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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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长管中闵违规兼职遭监察院弹劾,立法院在审议108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时也因
立委黄国昌等人力主而作出主决议,要求教育部必须公布国立大专校院教师兼任营利事业
机构独立董事,未依规定“事先以书面报经学校核准”者后续究责结果。
教育部赶在今天农历春节最后一天下班前,上网公布201名违规兼职的教授资料,但适度
去识别化,只看的到大学和违规教授的姓氏,没有系所和全名,其中台大教授违规兼职高
达68人、占比约3成4,违规情况最严重,教育部人事处表示,为避免类此违规情形发生,
教育部已协调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机关,明定可行之作业程序。
违规兼职的201名国立大学教授中,经统计,台大有68人违规,政大有24人违规,交通大
学有22人违规,中兴大学和高雄科技大学各有13人违规,台湾科技大学有10人违规,成功
大学和台北科技大学各有9人违规,清华大学、中山大学、阳明大学、中正大学、台湾师
范大学、东华大学、台北大学、高雄大学、屏东大学等均有教授违规兼职。
教育部指出,先前统计国立大专校院专任教师兼任独立董事总计400件,其中有202件未完
成校内书面核准流程,即先至营利事业机构兼任独立董事,但因清大于事后更正1件借调
期间兼任独立董事案符合规定,故实际为201件,截至目前为止,除有5件仍于排定处理程
序外,其余均已由学校依规定提送教师评审委员会或其他相关会议进行审议,并依情节轻
重及学校所定教师惩处机制为适当处置。
有关于兼职申请或核准等程序,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表示,因其态样不同,须有合理差
异的考量,教师至营利事业机构兼任独立董事是属于一种特殊容许的兼职方式,有协助公
司治理之政策目的,教育部目前已着手修正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朝维持
专任教师“应事先以书面报经学校核准”、“兼顾营利事业运作需要”、“赋予适当的产
学合作规划期程”等方向做合理调整。
陈焜元也说明为何去适别化,在考量所公布之资料恐涉及个人资料保护法、政府资讯公开
法及行政罚法有关资讯揭露及处罚疑义,教育部日前邀集法务部、国家发展委员会及法律
学者专家开会,作成教师姓名等资讯应采取适度去识别化方式处理,以避免违反相关法律
及造成公司治理负面影响等。
陈焜元说明,立法院作成主决议要求公告违规兼职的国立大学教授资料,应是着重于督促
相关制度规范或实务执行的精进,而非重复责难学校或违规教授,但大学在强调自治的意
识下,对于相关法令的遵循与执行,应建立更可受公评与自律的规范,同时也应彻底检视
目前行政程序,提供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及服务相关活动时,资讯的明确性是否有所不足。
5.备注:我记得国立大学教授可以弹劾吧?! 通通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