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Ace (四支ACE!)》之铭言:
: 苹果电子报-拒受检称“懂法” 警署声明“执法有穿制服就无须再出示证件”
: https://goo.gl/ndUs84
(恕删)
先说立场,小鲁支持“既然现有规定,警察穿制服即可”,应该遵其规定
BUT,
先看个陈年新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0504/202233.htm
摘要:林男假扮警察临检网咖,除了一身制服,他还带着手铐、对讲机和玩具手枪
然后,看看判决书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简易判决,103年度简字第1536号
......处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这样不算太轻?
非单一个案,也难怪民众有疑虑
别只怪法官恐龙,
司法院的法官评鉴制度,要不要先修订一下? (ex.判死、关太久,会影响评鉴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