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ote (ROTE)
2019-01-26 09:39:44高雄气爆律师参与求偿救助工作要项的卦?!
捌、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第一部分:视个案完成阶段,依下列标准(一)至(三)择一支给:
(一)受灾者具体表示拒绝或无意愿为赔偿请求权之让与,并作有纪录者,以每一受灾者为单位,每件支给新台币5千元。
(二)已受理受灾者提出债权让与意愿书并续行后续债权受让事宜者,以每一受灾者为单位,每件支给新台币2万元。但因本灾害致死亡,请求权人有二人以上者,服务对象每增加一人,加给新台币2千元。
(三)受灾者已签订债权让与契约书者,以每一受灾者为单位,每件支给新台币2万2千元。但因本灾害致死亡,请求权人有二人以上者,服务对象每增加一人,加给新台币2千元。
(四)任务结束后,由专案办公室核算费用,直接汇拨指定帐户支付之。
二、第二部分:
(一)专案办公室认有复核必要之案件,律师按指定之时间到场办理复核作业者,每件支给审查费新台币5千元。
(二)任务结束后,由专案办公室按审查件数核算费用,直接汇拨指定帐户支付之。
www.kba.org.tw/Web/BoardDownload.asp?id=2385&file=2
所以是签订债权让与契约书律师可以拿新台币2万2千元?!
透过法制局向善款委员会请款吗?!
之后的诉讼可以再向受灾者索取费用?!还是之后的诉讼就无费用之索取?!
如果之后的诉讼还有费用支出也是透过法制局向善款委员会请款吗?!
如果是的话是在剥善款的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