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
2.完整新闻标题:
被铳康!他连收11张罚单 车在保养厂却被检举违停
3.完整新闻内文:
34岁陈姓男子今年1月接获11张红线违停罚单,全由民众检举,他发现罚单中有重复使用的照片、检举时间与照片不符,甚至于车辆在保养厂维修,也遭民众恶意检举。对此,新北市交通大队长李宏振表示,若检举人是恶意检举、捏造,会触犯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文书罪。
陈姓男子表示,去年在新北市深坑老街经营娃娃机台,深夜补货时会将自小客车停放在店门口,今年1月开始陆续接获11张发单,检举事由为“在画有红线路段停车”,他仔细看完罚单后却发现根本就是民众恶意检举。
陈姓男子表示,从检举人提供的照片前景、背景研判,可以怀疑照片几乎都是同一时段拍摄,但检举人却分为不同时间点检举,有两张罚单照片还是一模一样,检举人自行填写违规时间,根本无法取信于人,这样的检举制度有检讨必要。
陈姓男子也提到,去年12月20日遭检举的罚单,时间点为下午4时许,但检举人所附上的照片却是半夜所拍,再者,该时间点他的车辆正在新北市新店区中正区的保养厂维修,有刷卡单据可以佐证,根本不可能15分钟内将车辆移置深坑。
交通大队长李宏振表示,2018年全市有逾78万件民众检举违规,统一由交通大队分给各辖区警分局审核制单告发,由于数量庞大难免会有疏失,同一个行为、车辆若没有移动,若由民众检举仅能开立一张罚单;在开立发单时,若是同一个违规地点、车牌,系统会跳出以前的罚单资料供警员比对。
针对民众的质疑,李宏振表示,若收到罚单后可提出申诉,审核时间约1个月,若检举人是恶意检举、捏造,会触犯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罪。
李宏振提到,已向警政署建议一般检举案件应该回归警员勤务作为,较重大的恶性违规,如路口10公尺内、公共汽车停靠区、消防栓旁违停、并排停车等,才开放让民众检举,但后续仍待修法进一步讨论,避免因此扰民,检举沦为报复的手段。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125002351-260402
5.备注:
好扯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