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ckgolden (锁金)》之铭言:
: 首先要知道
: 镜周刊的报导可信度有多高?
: 单凭H女单方面的片面之词
: 就妄下定论
: 有没有可能又是另一个督割2.0
: 再退个87万步来说
: 即使事情属实
: 最多就是大宝法王还俗
: 还俗在佛门并非恶事
: 一个人一生最多可以还俗三次
: 第三次还俗后便不可再出家
: 如此而已
: H女与大宝法王交往,发生关系,完全出于自愿
: 大宝法王从无威胁利诱该女与其交往
: 更何况H女真实身分并未公开
: 如为正常男女交往,为何遮遮掩掩,还以英文字母代称之?
: 请乡民自重,勿谤佛法僧三宝
: 这个罪很重,重到可以下堕阿鼻!
藏传佛教我不熟,藏传佛教的玩法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我满在意大宝先生的回应:
但在闭关的大宝法王,21日晚 间在官网发表特别开示,表示自己仅受过沙弥戒和敬事男
戒,并未受过比丘戒。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大宝先生现在的身份是什么?
近事男戒? 这是在家居士戒耶?
因为我是在家居士,所以搞个女人没关系?
可是这讲不通啊? 因为大宝先生剃了光头,穿了三衣,现出家相,作种种佛事法事...
居士身作这些事情是不可以的呦.....
所以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大宝先生现在是沙弥身份......
可是这样也不行啊,沙弥受沙弥十戒,也是不能搞女人的。
即犯、失戒体。故戒经云:“有犯斯戒,非沙弥也。”
所以如果此事为真的话,大宝先生,你还是快还俗忏悔吧,不然谁要先下无间,阿鼻叫唤
,还未可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