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壹周刊
2.完整新闻标题:诓称科技部投资百万美金 理科太太硅谷创业资金成谜
3.完整新闻内文:
去年爆红,拥有90万订阅的人气Youtuber理科太太,本名陈映彤,她自美国名校哥伦比亚
大学毕业,在硅谷创立Nerd Skincare,并获得台湾科技部约1.5万美元的奖金,但《壹周
刊》调查发现,陈映彤在美受访时,宣告Nerd Skincare获得台湾科技部100万美元投资,
金额落差67倍,有过度夸大之嫌。
陈映彤在2015年,获得世界第三大的种子创投SOSV的10万美元投资,其中包含5万美元的
资金,以及硅谷IndieBio 加速器的5万美元实验费用,当时台湾科技部也给予1.5万美元
的奖金。
但《壹周刊》调查发现,根据zoominfo、owler、crunchbase等美国商业资讯网站上的资
讯,宣示Nerd Skincare在2015年底获得100万美元的投资,出资者为台湾科技部。
经过记者比对这些商业资讯网站的消息来源,发现几乎都是出自SOSV的市场经理Kayla
Liederbach,她在2015年11月4日在科技部落格网站Medium发布新闻,标题为《NERD
Skincare Receives $1M Funding for Science-Based Beauty》(NERD Skincare获得了
100万美元的科学美容资金)。
新闻内容明确指出,“NERD Skincare团队,最近从台湾科技部获得了100万美元的资金,
以进一步加速他们的公司”,当时身为CEO的陈映彤还表示“我感觉很棒,我们能在研发
上投入更多资金”。
陈映彤在2016年接受远见杂志访问时,也提到Nerd Skincare,“在2016年1月的种子轮募
资,募得高达120万美元”、“今年2月Demo day上,她的简报立刻得到青睐,获得资金”
,Nerd Skincare获得的投资似乎非常充裕,产品又在Amazon专为新创公司设置的“
Launchpad”销售,前景看好,但Nerd Skincare实际的资本额和投资者似乎成谜。
脸书粉专《萧瑟寡人》提出Alexa的统计资料,质疑NERD Skincare网站流量是在2018年10
月下旬理科太太崛起时,才开始流量暴增,而且约7成浏览资料来自台湾,来自美国的才3
成,由此可见,NERD Skincare流量暴增很可能是从理科太太转型当网红才开始的,并非
过去在美国的业务累积。
科技部表示,Nerd Skincare入选Indie Bio加速器,于2015年申请本计画,经确认符合公
告资格与经审查后,成为本计画之团队,共补助1万5750美元让其赴硅谷链结当地资源与
市场,本部未用台湾硅谷科技基金或其他相关方式投资Nerd Skincare。
理科太太陈映彤委由律师许进德表示,有关此事都有官方的公开资料可供查询,就不再做
回应,并代表理科太太函告笔名“萧瑟寡人”先生,认为他在脸书社群公开撰文指称,理
科太太曾为不实之夸大业绩,为无证据之臆测,用“膨风”、“讲假话的留学生”,等涉
人身攻击字眼,恐涉及污辱、诽谤,不排除提出法律追诉。(撰文:洪玲玲)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nYGxii
5.备注:
理科太太要吉人了吗?要变成法律太太了吗?
附上被警告的粉丝专业回应:
https://www.facebook.com/bleaksolitude/posts/2029052207185324
今天透过媒体才知道某小厮请律师写了停终声明给“萧瑟寡人”。但是,因为这小厮人实
在太光明正大,不敢公开声明,只是把文件私下传给传媒,再叫传媒向我转达。连要吓人
都这样偷鸡摸狗的,小爷俺比较懒一点,不想玩这种地下传话的幼稚游戏,我直接在这边
回复这小厮。
如果网络上找公开资料提出质疑就是是毁谤,那基本上已经没有人能质疑任何事了。如果
人家跟你说我不相信,你能做的就是拿出数据给大家看。如果数据拿不出来还找律师发声
明说别人质疑你是毁损名誉要提告,你真的只证明了一件事。
那就是妈的你好有钱,那过去的报税资料、出货纪录、财务报表出来一毛钱都不用花,但
是你偏偏要花钱请律师帮你写文章叫一个网络上的人闭嘴。这种堵嘴的方式一般平民老百
姓还真的做不到。
所以这叫人信服了吗?
随便你吧,你讲得什么都对,继续讲有机农业和电锅吧。
讲到这边没你的事了,你先退下,好好享受你的富贵人生,下面是给智商比较低(不及1
70)又没钱的可怜百姓看的。
说真的,看到这白目声明,敝人一点也不怕,要告就告,叫律师写什么声明,无聊。告得
赢就告,反正告输了对方律师费你还要帮人家出,甚至还会被人家反告。
会去搞这种事情反而让我更怀疑这人到底有没有在美国真的做过生意?先去看看美国人告
毁谤都是告些什么东西,几乎都是被人明言指出有不法行为(如盗用公款、伪造文书之类
的),如果有人去找资料提出质疑就要提告的话,那根本没有媒体敢报导了。连最近大家
讨论到的伊莉莎白.福尔摩斯,华尔街日报当时刊出的文章已经指出造假,他也是透过对
华尔街日报的拥有人游说(结果没成功),并没有提出什么毁谤诉讼。
这是非常基本的言论自由素养。
敝人很少看到一篇文看完会真正生气,但是这篇律师发的声明(停终要求)真的看完让我
很不快。
你知道为什么台湾有钱人喜欢有事没事就说“我要告你喔”。因为我们是个不讲法理的社
会,台湾有钱人特权惯了,来到法治社会,没理的时候就喜欢借用公权力去吓唬人。明明
拿出实际数字就可以破除疑点的事情,有钱人宁愿花钱请律师写什么“停终”声明,也不
敢拿出证据来为大家解惑。
这就是让人最感到恶心的玻璃心。(喔喔,我跟法律界的朋友确认过了,“玻璃心”有正
面意涵,是赞美一个人心思纤细,因此不能解作毁谤。)
小爷我是被吓大的,什么不排除采取行动。这话,他妈习近平都常说。如果依网络公开资
料提出质疑叫毁谤,那如果哪天网络上有人骂他“智障”,难道也要被警告?(疑?)
再这样玩下去,理科背景不行,每天叫律师写声明恐吓网络上的人,应该可以转行当“法
律网红”了。
附注:谢谢大家个关心,只是声明,这小厮还没种公开声明,是把声明稿寄给媒体放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