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比带猪肉更严重!回台带这一根恐坐牢
春节9天连假将至,许多国人选择在这段期间出国旅游,除了政府再三强调不可携带“猪
肉制品”进台湾外,其实仍有一项产品,是禁止携带入台的,若违规可能面临最高10年以
下有期徒刑,尤其是瘾君子要特别注意。
依我国目前规定,旅客不得携带电子烟产品入境,海关亦不得因旅客自用目的少量携带而
迳予放行。根据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的定义,“电子烟”就是由电子烟填充液(下称烟油
)、雾化器及其零组件组成,以电能驱动雾化器,加热混有尼古丁、丙二醇或其他香料之
烟油,产生类似烟雾之蒸气供使用者吸入肺中,产生吸食菸品之效果的产品。
而卫福部国民健康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组组长罗素英表示,由于电子烟目前在我国并非
合法产品,相关产品也不得入境,如果带入境的电子烟有尼古丁成分,依药事法最高可处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电子烟不含尼古丁却宣称可以“帮忙戒菸”,依药事法最高可以
处新台币2500万罚锾。
另外,若是携带“外观长得像菸”的相关电子产品入境,虽不具尼古丁成分也未宣称可协
助戒菸,还是可以依菸害防制法处以最高5万元以下罚锾。
除了在台湾,其实包括泰国、新加坡、香港、澳门都是禁带电子菸入境的国家,其中泰国
若携带使用或贩售,还可能处罚6800泰铢(约台币6712元)罚款,甚至最长10年的监禁徒
刑。
https://tinyurl.com/y96cuv36
防电子菸像防杀人放火一样
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