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不希望这么快就上床” 他欲火高涨、幸福飞了
3.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林姓男子(27岁)认识一名女生不到3个月,表明对女生有好感,“以后希望她做
新娘子”,女生答应慢慢交往。
106年1月下旬得知女生心情不佳,约女生到住处聊天解忧,女生因身体不舒服,吃药后倒
在沙发上休息,林姓男子抱着女生休息,时而碰触女生胸部,抱着抱着就开始脱女生上衣
和抚摸胸部。
女生表明“不希望这么快发生关系、不要只想着上床”、“往后的日子很长”,希望林不
要急于一时,但林姓男子欲火上身,强脱女生长裤及内裤硬上得逞,女生事后断绝和他交
往,并告得他满头包。
法院审理时,他承认一时冲动“当下忍不住”,感到后悔,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他3年2月
徒刑,女生再求偿,法官判他赔偿36万元,林未再上诉而确定。
不过林姓男子后来声请再审,以女生当时没拒绝、没反抗,事后说“我差点被打死”,“
看完内容要删喔”、“路上聊”等,声称并非性侵。
法官查出林姓男子在警讯和检方侦查中都承认女生有拒绝、以手推阻抵挡,林事后传短信
“就是停不了”等,法官以林男再审理由在审理期间都仔细调查过,原判决并无违背经验
法则或论理法则,也无违法不当情事,且林男并未提出新事证,裁定再审驳回。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61154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心得:可悲台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