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sanmin.PehUi/posts/785933581739635
这个讲的才清楚......
如果用国赔... 那肇事厂商就脱身了... 根本不可行!
不管是灾民自己打官司还是市府代位求偿......
都要请律师... 灾民自己打官司...按台湾司法效率恐怕要拖好多年...
当时江宜桦坚持不立专法... 市府根本没有法源依据调用预算打官司...
9.2一直跳针"义务律师团",意思要这些律师完全免费打官司。
可是这么多案件和当事人,哪有那么多律师愿意打那么久的免钱官司啦?
剩下的也就是只有用善款请律师了......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6/25/n10510786.htm
有媒体质疑八一气爆,高市府代位求偿损及受灾户权益,对此,高市府25日再度提出
说明表示,不论最终判决为何,会坚守“多退少不补”原则,如法院判赔较多,会
补给灾民赔偿金,如判赔较少,也不会向灾民追讨,请灾民不用担心。
===> 灾民赔偿金已经给了......
近日,高雄气爆“代位求偿”民事诉讼案一审,法院判决高市府占四成肇责,
李长荣化工、华运仓储各需负担三成责任、中油无责。由于受灾户对高巿府的
赔偿请求权已超过2年失去时效,法院判决书认定,被告的赔偿额依法应免除
高市府原应分担比例。因此,市府代替灾民向相关肇事者求偿约10亿元,
扣除高市与中油部分,判荣化与华运共需赔偿3亿6500多万。
高市法制局声明表示,有鉴于921地震东星大楼受灾户历经约10年才获得法院判赔等
旷日费时情况,高市在103年八一石化气爆发生后,启动前所未有的代位求偿
(债权让与)机制,使灾民不受诉讼旷日废时煎熬,先获得百分之百的损害填补。
===> 9.25毛昧于民事官司很容易拖延
法制局长陈月端表示,假设灾民在气爆中蒙受100元损害,市府先发给超过100元的
救助金,后续再循法院判决结果,向相关肇事者求偿。
以气爆民事一审判决结果为例,市府占四成责任,市府可向相关肇事者索赔60元。
至于短缺的40元,只是市府无法向相关肇事者索赔,所以该40元与灾民完全无关;
但如果灾民选择自己提告,则必须先花钱请律师、缴裁判费,等待漫长的诉讼期间,
才可能拿到100元的赔偿金。
市府表示,有心者流传“市府诈骗灾民”是不实言论,有意误导灾民。如果是诈骗,
是指没有先给灾民任何钱,就要求灾民债权让与,市府并没有所谓诈骗债权的问题。
最后,市府强调仍然会替灾民争取更多权益持续上诉,后续审判结果也会坚守
“多退少不补”原则,如法院判赔较多,会补给灾民赔偿金,如判赔较少,
也不会向灾民追讨,请灾民不用担心。